台当局又炒作“台版陈同佳”案,港府:反对、反感
今年10月初,一名台湾男子在香港尖沙咀钟表行,抢劫价值99万港币的手表后逃回台湾被捕。此前,台湾《联合报》在报道中将该嫌犯形容为“台版陈同佳”。12月21日,台湾“法务部”官员证实,已经通过陆委会正式向香港特区政府提请司法互助。
香港保安局回应,香港没有法律跟台湾当局进行司法互助和移交逃犯,香港警方已将事件列为抢劫案,如疑犯愿意来港自首,港方随时接受不会有任何限制。
据台媒“ETToday新闻云”报道,台湾“陆委会”今日(22日)却就此案声称,台当局“重视民众安全”,不会让该嫌犯以自由行方式赴港投案,并声称港府在“陈同佳案”上“消极作为”,令香港成为“犯罪天堂”。
台湾“陆委会”还再次要求香港特区政府提供望取得案发现场监控画面、被害人笔录等证据。
香港特区政府对此发表新闻公报,强烈反对台当局不断就港台司法协助事宜发表不符事实的言论。
公报指出,台湾当局在明知香港没有法律容许香港和台湾进行司法协助和移交逃犯的情况下,仍不断以不负责任的言论诋毁香港,特区政府表示反对亦反感。
台湾警方抓捕抢劫案嫌犯 图片来源:台湾“中时电子报”
公报全文如下:
《特区政府反对台湾当局就港台司法协助发表不符事实言论》
就传媒查询,特区政府今日(十二月二十二日)作出以下回应:
特区政府对台湾当局不断就港台司法协助事宜发表不符事实的言论,表示强烈反对。台湾当局在明知香港没有法律容许香港和台湾进行司法协助和移交逃犯的情况下,仍不断以不负责任的言论诋毁香港,特区政府表示反对亦反感。
港方在打击罪恶的原则下已提供了制度下可提供的材料,我们敦促台湾当局不要再以政治凌驾法治,以陈同佳案及林姓疑犯劫案作为借口,消费法治,发表等同要求特区政府违反香港法律的言论。港方不能认同台湾当局用政治考虑法治的看法,因这不符香港的法治精神。
图片来源: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公报 (观.察.者.网)
香港保安局回应,香港没有法律跟台湾当局进行司法互助和移交逃犯,香港警方已将事件列为抢劫案,如疑犯愿意来港自首,港方随时接受不会有任何限制。
据台媒“ETToday新闻云”报道,台湾“陆委会”今日(22日)却就此案声称,台当局“重视民众安全”,不会让该嫌犯以自由行方式赴港投案,并声称港府在“陈同佳案”上“消极作为”,令香港成为“犯罪天堂”。
台湾“陆委会”还再次要求香港特区政府提供望取得案发现场监控画面、被害人笔录等证据。
香港特区政府对此发表新闻公报,强烈反对台当局不断就港台司法协助事宜发表不符事实的言论。
公报指出,台湾当局在明知香港没有法律容许香港和台湾进行司法协助和移交逃犯的情况下,仍不断以不负责任的言论诋毁香港,特区政府表示反对亦反感。
台湾警方抓捕抢劫案嫌犯 图片来源:台湾“中时电子报”
公报全文如下:
《特区政府反对台湾当局就港台司法协助发表不符事实言论》
就传媒查询,特区政府今日(十二月二十二日)作出以下回应:
特区政府对台湾当局不断就港台司法协助事宜发表不符事实的言论,表示强烈反对。台湾当局在明知香港没有法律容许香港和台湾进行司法协助和移交逃犯的情况下,仍不断以不负责任的言论诋毁香港,特区政府表示反对亦反感。
港方在打击罪恶的原则下已提供了制度下可提供的材料,我们敦促台湾当局不要再以政治凌驾法治,以陈同佳案及林姓疑犯劫案作为借口,消费法治,发表等同要求特区政府违反香港法律的言论。港方不能认同台湾当局用政治考虑法治的看法,因这不符香港的法治精神。
图片来源: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公报 (观.察.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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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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