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位一体”推进农村普惠金融发展
近年来,人民银行营口中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深入践行“三严三实”,立足县域,主动作为,积极推动金融创新,持续加大农村普惠金融辐射广度和深度,充分发挥窗口指导作用,不断改进金融服务与管理水平,打造了“四位一体”的促进模式,辖区农村普惠金融发展取得显著成效。2015年末,辖区县域涉农贷款余额265.2亿元,同比增长1.2%。县域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0.92亿元。县域共布放ATM260台、POS机终端3503台,建成助农取款服务点1160个。
创新发“力”
以金融创新为抓手,推动农村普惠金融发展。一是营口中支先后出台《关于鼓励银行业积极开展自主创新工作实施办法》、《银行业自主创新成果评选奖励办法》及《银行业金融创新工作指引》等系列制度、方案,建立起辖区完整的金融创新长效机制;二是联合市政府在省内率先设立了营口市金融创新成果奖励基金,极大调动了金融机构的创新热情和发展普惠金融的积极性;三是连续两年组织开展金融创新评选活动,在获奖的24个项目中,涉及农村普惠金融方面奖项多达11项,占比高达45%。其中,大石桥隆丰村镇银行开办的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是省内第一家村镇银行开办的、针对农民工的特色服务,极大解决了辖区农民工异地存取款手续费高的问题;宏诚村镇银行建立的城镇化农民再创业贷款,从城镇化建设、解决拆迁农民再创业资金的角度出发,使拆迁农民提前获得创业资金,帮助农民实现了安居梦与创业梦;建设银行推出的新农村建设贷款,在农村社区建设、农民安置房项目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方面起到了较强的推动作用,加速了辖区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农发行开办的国家玉米临储收购业务,充分发挥了金融在临储工作中的支持作用,增强了辖区粮食总量的宏观调控,稳定了粮食市场,也促进了农民的增收。
政策助“力”
发挥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助力农村普惠金融发展。一是营口中支先后制定并印发《信贷工作指导意见》、《金融支持农业农村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指导性文件,从改善县域农村金融服务环境、突出“三农”信贷支持重点和推进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工作意见和建议,有效推动县域“三农”金融服务水平。同时,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对新农村建设、新型城镇化、农业龙头企业等方面的支持,推动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二是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组织召开金融系统主要负责人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座谈会和银企对接会等系列会议,解决城市和农村金融服务差异化问题,全方位推动普惠金融发展;三是充分利用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突出强调再贴现业务中的票据选择要求,加大对小面额票据的再贴现支持力度,明确传导向涉农票据倾斜的政策意图,确保政策工具的有效使用。
服务聚“力”
改善金融服务水平,增强农村市场主体与广大人民群众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一是扎实推进农村支付体系建设,引导各金融机构加大县域自助银行、ATM、POS机终端、助农取款机等便民设备的布放;二是推进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加强财、税、库、银横向联网推广工作,提高税费收缴效率。截至2015年底,县域横向联网覆盖率达到100%,通过横向联网完成电子缴税25亿元,占本级征收税款的65%;三是为农村生产经营主体搭建“金融+网络”的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稳步推动县域非银行中小机构接入征信系统。优化征信窗口服务质量,丰富信用报告查询渠道,县域辖区全年提供个人查询29590余次,极大方便了民众的查询需求;四是大力做好县域人民币净化流通工作,共建立了约150个便民兑换网点,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对菜市场、居民小区、超市、学校周边商铺等开展上门兑换残币活动,使人民币流动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
管理有“力”
强化县域金融管理机制,有力推进农村普惠金融规范发展。一是对县域银行机构实行“两管理、两综合、一保护”工作模式,进一步规范银行业依法合规经营,不断提升金融机构普惠金融服务意识;二是保障农村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深入推进县域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引导金融机构提高金融消费投诉的解决效力,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开展县域辖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环境及金融素养评估,全方位了解农村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和金融素养情况;三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集中开展“打击地下钱庄”、“打击非法集资”、“打击银行卡犯罪”等专项活动,保护农村群众金融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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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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