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国企混改细则密集发布 国有上市公司“春潮涌动”
3月29日,《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正式公布。《意见》指出,要着力化解过剩产能以及降本增效,同时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以改革促发展。对于《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的国有企业改革任务,资本市场也将通过兼并重组等举措来进一步推进国企改革向纵深发展。
“把握好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平衡,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改造提升传统行业优势、培育新动能,不仅是‘十三五’规划的重要内容,也是目前经济环境的需求。”易居研究院智库研究中心总监严跃进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财经评论家温鹏春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利于完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促进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的优势互补与深度融合。此外,还能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有效发挥国有资本在产业发展中的调节作用。
3月30日,重庆市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方案》,强调要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改革; 3月28日,四川省出台《关于省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3月9日,上海市也印发《本市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制操作指引(试行)》。其中,上海和四川的改革意见均对混改的流程、方式作出了较为细致的规定。此外,宁夏、山东等地也针对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单独发过文件。
数据显示,目前沪深两市共有282家中央企业的控股上市公司以及44家地方国有企业。温鹏春认为,在国企改革“十项试点”以及2016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九项重点任务”的推动下,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上市公司数量将在今年大幅度增加,混改进程有望进入加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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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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