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最高可贷10万元
本报讯 记者雷和平报道 陕西省政府日前发布《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的宗旨是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推动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打造发展新引擎,增强发展新动力。《实施意见》明确,初创企业免征三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大学生自主创业可申请最高1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科技人员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
《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对创业企业,工商登记服务将采取一站式窗口、网上申报、多证联办等措施,加快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逐步实现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等登记业务全程电子化。同时,对初创企业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对于大学生回乡创业,《实施意见》明确,完善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和子女就学、居留居住、进出境、外汇等服务机制,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来陕创业。大学生自主创业可申请最高1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可申请最高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大学生回原籍创业,可获得不高于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鼓励教师带领或辅导学生创业,在校大学生休学创业保留2年学籍。对众创空间内企业招用有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补贴支持。
此外,《实施意见》特别鼓励企业在创业板等上市挂牌。支持科技成果孵化和各类人才创业,对初创项目给予额度不超过5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贷款,鼓励各类基金收购和转化初创成果。引导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等支持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平台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创业板、新三板等上市挂牌。对于符合要求的种子基金,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可采取股权投入形式予以支持(投资金额不超过基金规模的10%,单只基金支持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到2017年,全省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数量达到100只以上,资金规模超过1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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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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