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男同领证结婚被拒 手拉手去法院维权
4月13日,湖南长沙,芙蓉区法院将开庭审理“同性恋婚姻维权第一案”。去年6月23日,长沙同性恋者孙文麟和其男友前往长沙市芙蓉区民政局办理登记结婚,遭到了当班工作人员的拒绝。视觉中国
据了解,孙文麟居住在长沙,今年27岁。12岁时,他发现自己是喜欢男生的“彩虹男孩”,14岁时“出柜”。去年6月,他与男友老胡相恋一年后,他俩决定走进婚姻殿堂。去年6月23日,孙文麟和胡明亮来到芙蓉区民政局提交了结婚申请。经过一轮轮请示和询问后,登记员给出的答复是“对不起,暂没有这项业务。因为目前中国《婚姻法》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孙文麟认为,“‘夫妻’是指身份和关系,而不是男女。”孙文麟以“婚姻是自由的,为什么同性恋情侣不可以结婚?”,在与登记员理论无果后,他找到律师石伏龙,于去年12月16日向长沙芙蓉区法院提交起诉材料,请求判令芙蓉区民政局为其办理婚姻登记,此举被舆论称为“同性恋婚姻维权第一案”。
孙文麟说,法院收下起诉材料并立了案,且计划在2016年1月26日开庭审理。但在庭审前两天,他收到法院延期审理通知。正当孙文麟觉得非常沮丧之时,3月30日,他再次接到法院通知,让他去法院领取传票,此案将于4月13日开庭。在律师的陪同下,二人手拉着手步入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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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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