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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商业银行法涉存贷比指标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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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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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券报记者近日获悉,有关部门已将修改商业银行法建议方案上报,可能涉及到存贷比指标修改。存贷比指标有望不再作为银行业硬性监管指标,而是作为动态的监测指标。知情人士透露:“对于这一点,相关部门有较高共识,取消‘硬性考核’是大势所趋。”

  取消存贷比“硬性考核”为大势所趋

  中国证券报记者近日获悉,有关部门已将修改商业银行法建议方案上报,可能涉及到存贷比指标修改。存贷比指标有望不再作为银行业硬性监管指标,而是作为动态的监测指标。知情人士透露:“对于这一点,相关部门有较高共识,取消‘硬性考核’是大势所趋。”

  商业银行法规定,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七十五。银监会自2011年开始推行月度日均存贷比指标。目前,美国、荷兰、比利时及中国香港均将存贷比指标视为监测指标。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增加存贷比指标弹性,改进合意贷款管理,完善小微企业不良贷款核销税前列支等政策,增强金融机构扩大小微、“三农”等贷款的能力。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认为,增加存贷比指标弹性,最终取消对这一指标的硬性考核,可消除金融机构在应对市场新变化时存在的制度瓶颈,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法律界人士表示,商业银行法修改必须经过提出、审议、通过、公布等程序。一般而言,整个过程至少需半年以上时间。银监会有关人士近日透露,已向国务院汇报,建议全国人大适度修订商业银行法。专家和银行业内人士预计,在商业银行法修改完成前,不排除相关部门再次调整存贷比指标计算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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