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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加多宝真假红罐明日揭晓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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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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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2月19日,王老吉与加多宝的红罐装潢权之争将宣判。此场长达19个月之久的“中国包装第一案”因涉及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结果受到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作为市场竞争加剧后,企业之间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典型缩影,这场纠集了“老字号保护”、“依法治企”等多方面看点的悬疑剧终于等到了落幕揭晓的时刻。

  2012年7月中旬,“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案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裁定后尘埃落定:原中国香港鸿道集团与广药集团之间两份商标使用许可补充协议无效的仲裁结果获得终局维持,鸿道集团须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本以为纠纷会就此告一段落,但是“王老吉”红罐凉茶产品特有的包装、装潢与“红罐凉茶”等特定指向性产品名称应如何归属,双方各执一词,并因此再起诉讼。此案于2012年7月立案,2013年5月开庭一审,在历时19个月的漫长等待之后,明日终将迎来法院的判决。

  加多宝与王老吉的商标纠纷案拖延时间长,案情比较复杂,但纠纷的重点还是在于加多宝在合约到期后,仍想继续占用王老吉的品牌商誉,此次的红罐案就源于加多宝在合约到期后继续使用王老吉红罐装潢。

  就此王老吉方面律师指出,早在1995年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已明确约定授权鸿道生产经营红色罐装、红色瓶装王老吉凉茶。如果没有所有权,又何来授权?双方协议约定的凉茶包装为红罐,而非黄罐、绿罐,这表明并不是像加多宝所说的陈鸿道独创设计了红罐包装,使用红罐属于合同约定,红罐包装的选择设计是在此协议框架下进行的。

  任何一个品牌商品的特有包装、装潢与该知名商品本身具有不可分割性。当一个有注册商标的知名商品形成后,它便具备完整性与统一性,其特有的包装、装潢在很大程度上将通过商标在消费渠道中形成认知并建立商誉。在商标权属明确的前提下,该包装、装潢不应与商标权割离,否则势必会导致相关消费群体造成混淆困扰。

  在该案一审开庭之初,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崔国斌就指出,就该案例而言,基于合同本身内容的理解,其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比较清楚。作为一份有关商标许可的协议规范,当该许可合同终止之后,被许可人在原封不动地将商标返还同时,不应做出损害商标及该商标商品、商誉等事关商标许可人商业利益的有关行为。

  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企业之间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也逐年增多,王老吉与加多宝的纠纷只是其中一个缩影。而此次案件宣判是继上个月,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宣判加多宝提出的第三份“王老吉”商标租赁协议补充协议无效后,王老吉与加多宝之间的第八起案件宣判。红罐装潢究竟花落谁家,王老吉是否能在与加多宝的纠纷中八连胜,中华老字号、民族品牌能否得到有效保护,我们拭目以待明日的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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