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债清理甄别截止债务激增
经济参考报:地方政府债务清理甄别结果近日汇总至财政部,截至2014年底的政府债务数据“新鲜出炉”指日可待。记者从多省财政部门和城投公司人士处获悉,地方在上报数据时倾向于做大现有债务的盘子,致使从上报的结果看,近期政府债务激增。同时,多地城投公司上报两套债务数据,这两套数据最大相差30%。
按照此前财政部下发的《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简称《办法》)规定,省级财政部门应于2015年1月5日前将地方政府债务清理甄别结果上报财政部。《办法》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做好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工作而制定的。财政部称,清理甄别工作的目的,是清理存量债务,甄别政府债务,为将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奠定基础。清理甄别工作由地方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具体牵头、部门单位各负其责。
地方财政及其平台公司在上报债务时颇为“纠结”。“一方面,根据地方债处置办法的精神,未来地方政府发债‘只减不增’,所以此次上报的债务量应尽可能的多,为未来发债争取更多空间。另一方面,未来地方政府自行发债配额肯定和政府信用挂钩,而政府信用又与债务率密切相关,因此地方政府又希望把债务率控制在一定限度内,若上报债务过多,突破风险警戒线,将更加麻烦。”一位地方财政局人士告诉记者。不过,经过权衡与抉择后,多地还是倾向于通过做大现存债务的盘子,为未来发债留下空间。因此这就体现为各地政府债务呈激增态势。
鉴于担责等因素考量,平台公司一般上报了两个数据。一是按照国务院43号文以及财政部有关《地方政府性存量债务清理处置方法》等文件要求而甄别的地方债务数据;另一个是平台公司所认为的真实的债务量。在地方政府性存量债务甄别处置结果公布前的这个政策的“真空”期,地方融资平台当前融资手段主要还是以银行贷款为主。因为政策目前还不太明朗,鉴于年底的考虑,部分银行还是很愿意趁机冲一下量。
开锐评析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 43号文中规定,如果债务用于纯公益性项目,即项目本身无法产生现金流,全部依靠政府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属于政府债务;有一定项目收益的则化为专项债务。而同样在43号文中,还有一个规定:“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规模纳入限额管理,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分地区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内根据各地区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测算并报国务院批准。因此,虽然甄别标准存在,但执行起来很难有清晰的界定,自由裁量的空间比较大,债权人和融资平台最终尽可能地提高政府债务认定比例,以增强所属债务的偿债保障性。
从部分地区来看,存量债务比上次审计的结果增幅比较明显,但仍在预期之内。政府负有直接偿还责任的规模在13万亿左右,比2013年6月末的10.89万亿增长月20%。地方政府上报的数字肯定还要有所上升,但在经济增速压力较大,债务风险本来就已经风声鹤唳的情况下,相关部门不会允许地方政府债务出现大规模激增。因为,一方面,国家已明确规定地方不允许新增债务,须积极化解存量债务,因此地方政府肯定不会承担不属于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另一方面,存量债务额度会直接影响到地方政府的信用评级,而此评级正是之后地方政府融资的尚方宝剑,一旦这个底线被突破,在向上级政府申请省级债券时就变得十分被动,后续的融资和经营运作都将可能陷入泥潭。
况且,目前仅仅走完了存量债务甄别的第一步,接下来还需要财政部、国务院和人民代表大会逐级审批,因此中央政府层面仍握有较强的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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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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