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财经资讯  国内

发改委: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全文)

  • 来源:互联网
  • |
  • 2016-05-15
  • |
  • 0 条评论
  • |
  • |
  • T小字 T大字

  关于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

  发改规划[2014]29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贯彻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发〔2014〕4号)、《关于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主要任务的分工方案》(中办发〔2014〕7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规划〔2014〕1229号)的有关要求,经部门联审和专家评审,同意将江苏、安徽两省和宁波等62个城市(镇)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现将《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印发你们,请据此组织开展试点工作。

  附件: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央编办

  公安部

  民政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农业部

  人民银行

  银监会

  国家标准委

  2014年12月29日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友荐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