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狗劫持百度流量遭起诉 或将被罚巨额赔款
2015年4月23日下午,百度公司起诉搜狗输入法不正当竞争一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原告百度认为,搜狗通过其输入法及浏览器软件,恶意仿冒、混淆搜索框和搜索结果,劫持百度流量,并从中牟利,属于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百度造成了极大的社会负面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因此要求搜狗方面赔偿损失及相关支出共120万元,并公开道歉,消除不良影响。此前,双方曾在移动端有过类似纷争,并最终以搜狗败诉而告终。
据悉,本案的起因是,有网友发现,在使用搜狗输入法在百度搜索框中输入文字进行搜索时,搜狗输入法会自动弹出与搜索关键词相关的下拉词汇单,上网用户点击其中任一下拉提示词,都会在不知情的状态下,被自动跳转和切换至搜狗的相关搜索结果页面。百度方面认为,搜狗此举已违背公平、诚实信用的商业道德,严重干扰了网民对百度网的正常使用,侵害了百度公司的权益,因而将其诉上法庭。
实际上,早在去年8月,搜狗就因为在手机端通过浏览器等软件劫持百度流量的行为,被诉上法庭。今年2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就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搜狗这一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判处搜狗立即停止相关行为、道歉,并赔偿百度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20万元。从这一基本相似的案件及法院的判决结果来看,此次发生在PC端的这场纠纷,搜狗再次败诉的可能性很大。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网络公司间不正当竞争类案件数量持续增加。此前,奇虎360曾利用360浏览器捆绑其网址导航站,仿冒、混淆百度搜索结果,劫持百度流量,侵犯百度商标权并且不正当竞争,遭到百度起诉,该案于2014年4月宣判,法院判定奇虎360公司不正当竞争成立,赔偿百度损失45万元。对此,中国互联网协会政策与资源委员会专家成员于国富表示,目前我国对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偏弱,导致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始作俑者无法得到应有惩处,是造成互联网行业乱象的重要原因。违法成本过低、违法利益诱人,导致违法成为一项有利可图的“生意”。
而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则建议,对于多次挑起纠纷,恶性竞争的互联网企业,工商等主管部门应当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训诫乃至其他强制措施,引导企业规范发展、净化市场环境、保障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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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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