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再取消4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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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前期大幅减少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再取消4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8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至此,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全面完成。“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概念退出了历史舞台。
《决定》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不得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实施审批;审批部门要严格规范审批行为,明确政府内部审批的权限、范围、条件、程序、时限等,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要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资料显示,本届政府成立之初,国务院部门共有非行政许可审批453项。经过2013年和2014年前后七轮的清理,已经取消了209项。2014年4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清理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决定通过一年时间对各部门现有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今年5月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剩余24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意见。
国家信息中心助理研究员邹士年对此点评称,从2014年国家审计部门发现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线索看,60%以上发生在行政管理权或审批权集中、掌握重要国有资产资源的部门和单位。简政放权和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将会大大减少寻租的空间。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意味着非行政许可时代的终结。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研究员高玉伟表示,推进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都是为了有效约束政府行政行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将政府规范在履行管理职责的轨道内。同时,政府“乱作为”的手管住了,市场创新创业的脚就放开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将会迸发。“未来,我国还应尽快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为建立和完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奠定坚实的基础。”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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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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