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加快实施交通重大项目 支撑国家重大战略
三、加强交通规划设计
(三)加强长远发展谋划。开展中长期铁路网规划(2030年)修编工作,论证规划研究项目的建设可能、建设时机,补充重大干线项目,完善高速铁路网络,推进铁路分层规划、分类建设。开展全国民用运输机场布局规划(2030年)修编工作,研究新增机场布局原则与方案,构建规模适当、结构合理、层次清晰、功能完善的民用机场体系。适时启动中国现代交通发展战略(中国交通2050)研究。
(四)支撑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组织编制“一带一路”综合交通布局规划、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规划、城镇化地区综合交通网规划,组织实施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规划,率先实施交通重大标志性工程,增强对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支撑力。
(五)做好“十三五”交通规划。围绕形成国内国际通道联通、区域城乡覆盖广泛、枢纽节点功能完善、运输服务一体高效的现代交通运输体系,明确规划目标、重点任务和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建设广覆盖的基础运输网、高品质的快速运输网和专业化的货物运输网,部分地区和领域率先实现交通运输现代化。
(六)加强交通项目建设规划。各地要重视和做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城市群区域城际铁路建设规划等编制报送工作,我委将及时组织审核。请各地按照规划确定的建设时序和规模,及时批复项目并启动建设,项目基本方案、工程投资、建设年限等约束性内容原则上不得变更。
(七)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库。按照“建设一批、启动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建立重大项目库,并根据需要从各地项目中及时优选、滚动调整和补充。我委将会同有关方面认真组织,加强协调,统一调度,狠抓落实,确保项目库中项目顺利推进。今后我委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交通项目原则上在项目库中选择。
四、加快实施交通重大项目
(八)积极推进三大战略重大项目
“一带一路”交通走廊。推进中老泰、中蒙、中俄、中巴、中吉乌、中哈、中塔阿伊、中印、中越等互联互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中俄、中哈油气管道。依托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以福建为核心区,以大连、天津、青岛、上海、宁波-舟山、福州、厦门、深圳等沿海港口为节点,构建对内连接综合运输大通道、对外辐射全球的海上丝绸之路走廊。建设环绕我国大陆的沿边沿海普通国道,研究建设沿边铁路,研究琼州海峡、渤海海峡跨海通道工程。
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加快北京新机场建设,推进北京至霸州铁路、北京新机场轨道交通快线等配套工程;建设北京至唐山城际铁路,规划研究天津至石家庄、天津至承德铁路,打造“轨道上的京津冀”;建设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开工国家高速公路“断头路”,改造普通国道“瓶颈路段”。
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推进黄金水道系统治理,开工建设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二期工程,加快建设荆江河段航道整治工程,研究三峡水运新通道建设方案,推进长江船型标准化,加强沿江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重点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研究建设沿江高速铁路,建设商丘经合肥至杭州、徐州至盐城等铁路,香格里拉至丽江、六盘水至威宁(黔滇界)等公路。实施武汉、长沙、重庆、贵阳机场扩建,建设成都新机场。
(九)加快建设中西部(含东北)交通重大项目。加快中西部干线铁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支线机场以及西部干线机场建设,重点加强进出疆、出入藏公路和铁路建设。在原有规划通道基础上,建设中西部与东部地区对角连接新通道,沟通西南至华北地区、西北至东南地区。加强中西部地区新通道建设,研究将西北北部出海大通道和沿江综合运输大通道向西延伸。
(十)推进实施新型城镇化重大项目。统筹考虑城镇化地区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合理分工和布局,线网布局最大程度连接城市群区域主要城镇,提供快速度、公交化、大容量运输服务,更好地满足沿线密集客流需求。加快推进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长江中游城市群城际铁路骨干网络建设,推进其他城市群区域城际铁路、高速公路建设。加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与交通干线、交通枢纽的衔接,提升公路技术等级、通行能力和铁路覆盖率。
(十一)加强改善民生重大项目
农村交通项目。实施扶贫开发超常规政策举措,加强贫困地区特别是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交通建设。加快推进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加强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强化农村渡口改造和溜索改桥。加强邮政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邮政普遍服务能力。
城市绿色交通项目。发展多种形式的大容量公共交通,改善慢行交通设施条件,构建以公共交通为主的城市交通出行系统。提升公共交通装备水平,鼓励新能源车辆应用,加快老旧车辆更新淘汰。加强交通综合管理,有效调控、合理引导个体机动化交通需求,倡导绿色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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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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