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监局原副局长受贿获刑
在“招呼”中落马
公开资料显示,施先强1971年9月出生,籍贯浙江绍兴, 2007年4月担任宁波银监局监管一处处长,2009年8月起任宁波银监局副局长、党委委员,是目前宁波市银监局的领导班子中最年轻的成员。
施先强事发在担任宁波银监局副局长期间。
施主要负责对宁波市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的监督管理、高管任职资格的审批,以及金融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等工作。判决书显示,施先强利用此项职权,在监管机构的影响力,频频向辖内银行“打招呼”,从发放贷款、债权处置等银行业务外,还包括银行高管任免等。
向施先强行贿的,主要为企业高管和银行高管。
其中,典型的企业高管行贿案例包括,宁波市中达石化有限公司负责人周某从2008年到2010年,先后6次向施先强行贿共计44万元人民币。
而周某经营的宁波市中达石化有限公司在宁波大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执行案债权分配、非法票据交易案调查、银行贷款发放和入股村镇银行等方面均获得了施先强的帮助。
在大蓉包装的债权分配案中,按照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原分配方案,周某经营的中达石化只能拿到300余万元,而后中国工商银行宁波江东支行提出,中达石化的债权是员工集资款,从社会稳定考虑从工行宁波江东支行的优先受偿权中拿出400余万元让给中达石化。
工行宁波江东支行自愿如此正是因为施先强打了招呼。
工行宁波某支行一高管的证言显示,施先强曾打电话给他,称中达石化的老板周某是他的朋友,希望支行多关照。之后施先强又打电话“招呼”,让其支行在债权分配时照顾周某的利益。
而据该高管证词称,其所在的支行在内部集体讨论之后,考虑到施先强打过招呼,以及社会稳定,最终确定让出400余万元给了中达石化。
施先强还为中达石化获得银行贷款提供了帮助。
据农业银行浙江余姚支行一高管的证言,施先强打电话给他,大意为周某是他的朋友,正在向其支行申请贷款,问他是否知情。之后,该支行给了周某的公司中达石化额度约几千万元的贷款。
此外,施先强还曾先后为多家企业在贷款融资方面谋利,收受金条、货币等贿赂。2009年至2010年,施先强接受宁波高新区七鑫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某请托,为该公司在向银行融资方面谋利。随后施先强收受刘某所送1万美元。
2012年至2014年,施先强接受浙江腾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黄某请托,为该公司在银行贷款发放上谋利,先后两次收受100克金条一根、2万元港币。折合人民币5.07万元。
- 标签:
- 编辑:崔雪莉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