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新规将促境外机构资本流入
中国人民银行7月14日发布《关于境外央行、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市场有关事宜的通知》。新规简化了境外央行、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下称“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银行间市场的程序,进一步放开了可投资范围。
德意志银行高级策略师刘立男对此表示,新规对近期市场影响有限。目前相关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仅使用了央行批准的6000亿元额度的60%,此前的额度并没有实际限制到境外机构的投资规模,这反映出境外机构投资者近期面临的一些现实问题:比如需要时间积累市场知识、意向投资产品相关市场的流动性条件等。
刘立男预测,中国将进一步开放人民币固定收益市场。此次中国向相关境外机构投资者开放银行间市场,明确显示了中国推进金融改革开放、国内资本市场开放和人民币可兑换的决心。未来五年境外投资者持有国内债券市场比例有望达到10%。而境外机构资本流入将提高人民币债券的中长期需求。
德银预计,在接下来的三年至五年中,境外机构投资者或将持有在岸债券市场的5%(约合人民币3万亿元储备金流入),此规模应可以被中国的债券市场所容纳。为满足长期境外投资需求,中国会着力发展债市的体量及深度,即丰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市政债、货币市场工具、企业债等品类,同时补充现金及衍生产品的流动性。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需要扩大财政赤字,通过增加直接融资取代间接融资,将债务融资维持在可持续的年均增长率8%至10%的水平也可以达到发展的目标。
央行的新规主要有以下要点:其一,通过备案制简化了相关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银行间市场的程序:境外央行、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进入银行间市场,仅需先向央行备案,无须再向央行申请额度审批。其二,极大丰富了银行间市场的可投资品类:新规下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交易银行间市场上几乎所有的固定收益产品,其中包括债券现券、债券回购、债券借贷、债券远期、利率互换、远期利率协议等,并可自主决定投资及交易规模。而在此之前,允许入场的境外投资者仅可交易债券现券和债券回购。其三,境外机构投资者可委托央行或其他银行间市场结算代理人进行交易和结算:此前,相关境外机构投资者仅能委托央行托管其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而今后相关境外机构投资者可自由选择合格银行间市场托管方为其交易结算。
德银预测了在岸债券市场下一步对境外投资人开放的具体措施,包括:RQFII额度会继续扩大,RQFII及QFII的额度审批流程会逐步简化;针对单个境外机构投资人的额度限制可能被取消;通过将可投资固定收益产品开放给其他境外机构投资者来消除境内外投资人的市场准入差别。德银预测,未来五年境外投资人在境内债券市场的持有量将达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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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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