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设立保险公司会给上市公司带来哪些好处?
据证券时报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在保监会排队申请牌照的拟设保险机构超过200家。其中,共有75家上市公司发布了设立或参股设立保险机构的公告,该数字较2015年的42家公司增长近八成。
3家公司持续出资能力不达标
据证券时报记者不完全统计,这75家上市公司中,发起或参与设立寿险公司的比重最大,有30家。此外,发起或参与设立财险公司的上市公司有25家,健康险公司9家,信用保险3家,科技保险2家,保险经纪和保交所均2家,保险代理、相互保险、养老保险、农业保险、保险资管和再保险各1家。其中,有4家上市公司2016年发起设立两家保险机构。
公告显示,这75家上市公司中,有22家入股保险机构比例为20%,最少的仅为3%。2016年3月11日,海峡股份公告称,拟使用自有资金4500万参股发起设立南华财险;只有7家股权比例低于10%。出资总额方面,多数上市公司出资额在1~3亿之间,仅有3家上市公司出资额为10亿元。
2016年12月29日,保监会发布了《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在股东财力、资金属性和持股比例3个方面对股东提出了新要求。
若简单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要求梳理75家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可以发现,天茂集团、国中水务、邦讯技术3家公司分别在2013年、2015年和2013年出现1亿、1.19亿和5839万不同程度亏损。不符合“成为保险公司战略类股东的投资人具有持续出资能力,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上市公司在选择参股成立保险机构时,出现了多家上市公司抱团参与的景象。例如,正平股份、金杯金工、中化岩土共同参与设立九信人寿保险,这3家上市公司参股比例分别为15%、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