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财经资讯  公司

关于的中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合规性

  • 来源:互联网
  • |
  • 2017-05-07
  • |
  • 0 条评论
  • |
  • |
  • T小字 T大字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不合规是企业舞弊的一种。企业舞弊是企业使用手段获取不当或非法利益的故意行为。美国的艾伯伦奇特提出著名的企业舞弊三角理论,观点如下:第一,舞弊动机,来源于直接的利益驱动。这是舞弊发生的第一因素。比如,财务业绩或公司股票的市场表现直接影响高管的酬劳,公司正在申请融资贷款等,都会促使管理层产生舞弊的动机。第二,舞弊机会,主要是因为企业内部制约的缺陷或不完善而产生。舞弊者需要有舞弊机会才能实施舞弊。比如,公司管理能够随意操控会计记录,会计和审计制度又不健全等。第三,舞弊借口,它是存在某种态度或价值观念,使得企业人员能够做出不诚实的行为,或所处促使企业员工能够将舞弊行为合理化。比如,财务人员编制了虚假的财务报告,认为是为了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得已而为之。

  舞弊动机是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不合规的因素。一方面,从公司角度分析,治理层为管理层设定销售业绩、盈利能力等一系列经营指标,企业的外部信息使用者对盈利能力或增长趋势预期过高,企业的经营活动有融资的需要,或者企业为了达到证券法的企业上市或配股等条件,面对诸如此类各种各样的压力,管理层往往倾向于在披露会计信息时忽视合规性的要求。另一方面,站在管理层个人利益的角度,通常情况下,管理层的个人酬劳与企业的经营业绩密切相关。因此,管理层可能为了个人人为调整企业的财务绩效,从而获取较高的经济利益。

  企业内部制约不完善以及监管不力为上市公司舞弊提供了机会。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股权集中度高,大股东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存在董事会违规披露会计信息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现象。虽然我国的董事制度伴随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而逐步发展,但是由于我国上市公司董事通常来自各个行业,或者身兼数职,往往难以充分发挥董事的真正作用。另一方面,上市公司违规披露会计信息的违规成本很低。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外部监管部门主要有财政部、证监会、交易所、注册会计师等,但是对违规公司的处罚力度比较轻。注册会计师往往在没有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的情况下发表审计意见,使得审计监督效果不佳。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友荐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