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新能源拟设新公司上市 或加速发电业务走出去
(00735,HK)公告称,拟成立于注册的新公司,以计划方式全资控股目前上市公司,并以介绍形式上市,取代现时公司的上市地位。
中国电力新能源称,从长远而言,此举有利于发展在内地的业务,而是亚洲法律、商业及贸易枢纽,与内地有更紧密经济合作安排,并将受益于“一带一”及“更紧密经济伙伴关系”。
据悉,中国电力新能源现有业务活动包括于中国开发、建设、拥有、经营及管理清洁能源发电厂,风力发电、水力发电、天然气发电、光伏发电、垃圾发电和其他清洁能源发电项目等。
中国电力新能源称,重组方案将令本公司及其所有现有附属公司分别成为新公司的直接及间接附属公司,而新公司则将成为最终控股公司,于重组方案完成后,新公司将控制及经营与本公司相同的资产及业务。
根据现有的架构,中国电力新能源于联交所上市,重组完成后,新公司于注册成立,并取代中国电力新能源于联交所上市,股份简称将于适当时间公布,中国电力新能源的上市地位则被撤销。
对于此次重组对公司财务状况、业务的影响,中国电力新能源称,除有关专业费用及开支外,不会影响集团的业务、资产/负债净值或财务状况。同时,集团的业务及管理将不会因重组方案而出现变动。
中国电力新能源还称,在注册,对于处理跨司法权区法律合规方面具有成本效益。此前由于需要遵守两套不同的法律及监管,导致产生额外的法律及合规成本及负担。而在注册则有助于避免两种不同的监管及法律制度可能引起的混乱及不确定性,且可降低两种不同的监管及法律制度之间的潜在冲突。
一位核电央企人士称,核电是需要特殊监管的行业,国家核电资产本身体量庞大,离岸公司不利于内地相关部门对其的监管,相较之下,在注册,不仅可以有效监管和管理,同时又可以利用作为国际窗口推动核电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