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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披露不再是罚酒三杯,严重者可获刑!这家公司4位高管被公诉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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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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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虚增利润违规信披,是否在证监会处罚后即可翻篇重来?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近期,上海检察三分院公布的一起案件引起圈内震动:因虚增上市公司业绩,4名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前高管被提起公诉,罪名是涉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这也是上海市提起公诉的首例违规信息披露犯罪案件。

  究竟是哪家上市公司的高管在过年之前遭此劫难?近年,*ST毅达连续上演“无法表示意见”、“高管集体失联”等,此次前高管们集体面对法律的准绳,将给公司此前的混乱管理下一个注解。

  在近年来监管不断重申提高违规成本之下,值此会计年度刚刚结束、年报披露季即将到来之际,上海检察及时通报上市公司违规披露导致刑责的案例,给市场敲起了警钟。事实上,由于虚增利润、肆意篡改财务信息等导致的信披违规,市场上已有多起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年关将至,上市公司董监高们还需提高警惕。

  虚增利润招来牢狱之灾
  赶在年底之前,上海市检察院三分院一则消息让不少上市公司董监高瑟瑟发抖。


  近期,上海检察三分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依法以涉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对任某某、林某某、秦某某、盛某等四名被告人提起公诉。该案系上海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首例违规信息披露犯罪案件。

  经查,2015年10月,为虚增上市公司业绩,经时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任某某决定,由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林某某、财务经理秦某某及某下属子公司副总经理盛某实施,将已由他人完工的工程收入违规计入公司三季度报告,并对外披露,共虚增利润1063万余元,占同期披露利润总额的81.35%,虚增净利润797万余元,将亏损披露为盈利,依法应当以涉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院披露的信息言简意赅,但内容含量却十分巨大。经证实,涉案公司即为已经披星戴帽的*ST毅达,近年来曾多次被证监会开出罚单,公司治理相当混乱。

  就此次被提起公诉的案件来说,早在2018年4月,上海证监局一起开出18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对*ST毅达及时任董监高们作出处罚,内容与上海市检三分院通报的核心内容较为类似。




  经上海证监局调查,2015年7月至9月,*ST毅达全资子公司厦门*ST毅达在未实施任何工程的情况下,以完工百分比法累计确认了井冈山国际山地自行车赛道景观配套项目的工程收入7267万元、成本5958.94万元和营业税金244.17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063.89万元,占当期披露的利润总额的81.35%。

  对此,上海证监局对*ST毅达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秘、财务总监林旭楠、代董事长、总经理任鸿虎、厦门*ST毅达副总经理盛燕等人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涉案其他董监高仅罚款3万元。

  而早在2017年2月,由于涉及厦门*ST毅达虚增利润、信息披露不及时、失败重组风险未充分揭示等多个问题,任鸿虎和林旭楠已被上交所予以公开前,并认定3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也正因为此,2017年4月19日,*ST毅达发布公告称,收到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任鸿虎的辞职申请。任鸿虎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兼副董事长、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总经理职务。林旭楠及时任*ST毅达董事长刘效军则在2016年5月即已双双辞职,先行一步“告退”。

  而盛燕的上一次出场,则是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的第三批限制乘坐火车、飞机的严重失信人名单当中。彼时,因涉及逾期不履行证券期货行政罚没款缴纳义务,证监会将盛燕和党悦栋两人提交至失信名单当中。

  管理层长期动荡
  说起*ST毅达这家公司,用“危机重重”来形容并不为过。不仅2017年、2018年连续两年财报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19年又闹出“管理层集体失联”的闹剧。

  2019年1月11日,*ST毅达四名独董联名公告称,其被告知上交所无法与该公司取得联系,要求独立董事立即联系公司管理层并告知相关情况,尽快与上交所恢复联系。四名独董接到通知后多次拨打公司新办公地址电话,始终无人接听。1月28日,*ST毅达独董披露,没有联系上公司的董事长、其他非独立董事、高管和具体工作的负责人,而且上述人员也没有主动和独立董事联系过。

  在延期近两月后,*ST毅达直至2019年6月27日才披露2018年年报和2019年一季报。在年报中,*ST毅达提醒称,公司经历了前任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全部失联、公司印章证照和财务资料下落不明、公司治理瘫痪的特殊时期。自2019年1月起,监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均无法再与公司取得联系,时任管理层失联,公司信息无法正常披露,公司治理完全瘫痪。




  2019年6月,*ST毅达由于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等问题,再次被证监会开出罚单,彼时*ST毅达表示,上市公司目前面临严重困难,请求免于或减轻处罚,但未被予以采纳,仍被处以40万元的罚款,时任*ST毅达董事、总经理、代行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职务的党悦栋和独立董事杨世锋分别被处罚12万元和4万元。

  2019年12月,*ST毅达再次被上海证监局开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此次处罚主要与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虚假记载关联方事项等多个问题相关。*ST毅达再次被处以40万元的罚款,任鸿虎、党悦栋等多名负责人被处以3万元-20万元不等的处罚。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在2018年6月,*ST毅达时任独董张伟的一纸辞职信被称为“A股最惨辞职信”,对公司情况进行控诉:
  “鉴于公司经营管理层领导集多项不兼容职务于一身,无视董事会、监事会,恣意妄为,致使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极为混乱。导致实际控制人至今无法核实,出现新疆子公司违规支付数笔大额贸易款项致使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发生违规开具35亿巨额商票等违规事件,对外信息披露多次存在违规和重大失误的情况。

  在本人任职过程中,公司完全忽视本人的独立董事意见,不按法律及上交所规则提供履职条件。本人人微言轻,无挽狂澜之力,现正式向公司提出辞职,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

  盘点来看,2016年5月,*ST毅达董事长、总经理刘效军和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林旭楠同时辞职。一个月后,董事马庆银、独立董事徐清波等7人递交了辞职报告。随后,任鸿虎、李厚泽、沈新民、党悦栋等人相继上位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要职,但不久后均纷纷撤场。

  在进入2020年后,*ST毅达即将迎来2019年年报的制作和披露工作,今年还将有哪些奇葩剧情上演尚未可知。

  信披违规入刑已有先例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与内幕交易罪、操纵市场罪等相比,这一罪名对于资本市场来说略显陌生。

  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指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和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

  在近年来监管不断重申提高违规成本之下,值此会计年度刚刚结束、年报披露季即将到来之际,上海检察及时通报上市公司违规披露导致刑责的案例,给市场敲起了警钟。

  事实上,由于虚增利润、肆意篡改财务信息等导致的信披违规,市场上已有多起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

  例如,2018年7月,证监会公告称,以虚构境外工程项目、伪造工程合同和销售回款等方式虚增利润的ST百特,涉嫌构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证监会专门与公安机关进行了会商,决定将公司及相关人员涉嫌证券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期,*ST华泽也公告称,由于公司涉嫌构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等违法犯罪行为,被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

  此外,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信息显示,2017年2月,已退市的博元投资原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监事等5人被指控犯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从违法事实来看,相关被告人利用循环转账等方式虚增业绩承诺款,并在定期公告中虚增利润虚构收入,最终5人分别被判决拘役三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不等,并处罚金2万元至10万元。


  2020年3月,修改后的《证券法》将正式得以实施,相关方违法成本将继续提升。根据修订后的证券法,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报送相关报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以上500万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以上200万以下的罚款。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罚款。

  在最高罚款千万的警示之余,刑事处罚将是视信披为儿戏的违法者们面前的最后一道关卡。在各个监管机构齐心协力“动真格”之下,2020年的年报季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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