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良玉任上市公司独董 律师称涉利益冲突
基金公司总经理高良玉,现任南方基金香港子公司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深圳投资基金同业公会会长(图片来源:新浪财经)" src="http://stock.591hx.com/images/hnimg/201406/05/3/10796935525593640615.jpg" width="500" />
原南方基金公司总经理高良玉,现任南方基金香港子公司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深圳投资基金同业公会会长
5月30日,深信泰丰(000034.SZ)发布公告,提名南方基金原总经理高良玉为独立董事。这是自高良玉去年中旬辞去南方基金副董事长职务后首次亮相。重磅独董进入上市公司固然引起投资者的关注,但也有法律人士指出,基金子公司负责人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存在利益冲突的可能。
高良玉“空降”成独董
从南方基金董事长的高位退下来,高良玉并没有闲着,不过,以独立董事的姿态出现在上市公司董事席位中,仍然引起了市场的关注。
目前,高良玉正引领南方基金子公司——注册于香港的南方东英基金快速发展,由于股权激励于2013年年底完成,高良玉拥有了14.21%的股权,这位业界大佬正经营“自己的事业”,同样也成为业界的标杆。
对于高良玉、陈亮的独立董事资格,深信泰丰根据证监会规定进行了逐项审查,并一一确认无违规事项。不过,投资者对来自基金公司的独立董事,仍然存在疑虑。
《投资快报》记者留意到,南方东英目前产品线主要集中在香港上市ETF,及人民币固定收益基金。
南方东英主投A股市场的基金主要有两个,即RQFII基金南方富时中国A50 ETF跟踪指数为富时中国50指数,南方东英中华A80 ETF跟踪指数为中华A80指数,投资标的为相关指数由在上交所或深交所上市丶中国总市值最大的80家A股公司。
换言之,目前市值仅15.54亿的深信泰丰,并不在上述指数成分之中。
而当前《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中,对机构投资额度、单个持股比例(不超过10%)等均有严格要求。这两大因素,或许是现实中高良玉的得以担任独立董事的“防火墙”。
深信泰丰(000034)的多元化在过去几年已经演变成“尾大不掉”的困境。目前,尽管公司通过清理、盘活历史遗留的土地资产,深信泰丰涉及通讯、工业加工、房地产、农业等多个行业。在通讯领域,公司重点发展电信制造和运营服务业,致力于小灵通、网络电脑、数据服务业务的拓展。在工业加工和农业方面,公司参与饲料加工业务,并发展鸡、鸽子等禽类饲养,供应广东及香港地区。
有股民在投资者互动平台上指出,公司股价及市值2012年比2011年增加4%,2013年比2011年增加8%,而2013年管理层工薪比2011年同比涨幅30%,是股价及市值增长的10倍,受益是公司高管,广大股民却是伤痕累累。
这次董事会换届调整,不少投资者将其看做是一个转机,毕竟作为一个十几亿市值的公司,控股股东方面的考量是至关重要的。
第六届独立董事中,刘崇因自身工作原因申请辞职,吴军则已年满6年的期限即将离任,另一有望留任的独立董事叶翔,也有显赫的金融背景:曾任中银国际执行董事、香港证监会中国事务总监,现任汇信资本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本次任命高良玉、陈亮之后,则深信泰丰三名独立董事中,将有两名资深金融业人士加盟。
著名律师指法律亟待完善
尽管根据相关事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认知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并通过6月19日深信泰丰年度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尽管事实上的“防火墙”毋庸置疑,但该现象却引起了法律界人士的关注。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厉健律师认为,基金公司子公司的董事长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可能涉嫌违规,主要理由是根据《证券法》第73、74、75、76条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法定的“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如果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基金公司子公司董事长,那么,基金公司子公司的投资行为一旦直接或间接涉及该上市公司股票,就会明显涉嫌内幕交易或泄露内幕信息。
厉律师进一步指出,即便没有内幕交易或泄露内幕信息,基金公司子公司的董事长担任上市公司独董,其双重身份也会使独董的 “独立性”受到严重质疑。
厉律师还表示,目前独董制度主要依据是2001年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证交所董监高、独董相关指引,这些规定效力层级较低,职责权利义务还不够明确,明显不能适应当前证券市场发展需要,呼吁尽快修订完善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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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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