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否认“优汇通”洗钱 探路改革还是打擦边球
中行称先行先试跨境人民币业务,对资金用途和来源有严格规定
中国银行昨日突遭舆论“空袭”,其“优汇通”业务被媒体盖上了“洗钱”和“地下钱庄”的大帽子。
对于业务违规的指责,中行昨日声明称,“优汇通”是经向有关监管部门汇报,在试点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基础上,在符合监管原则的前提下,先行先试的业务。
《第一财经日报》采访多位业内人士获悉,中行的这一业务在业内并非秘密,只是游走在“先行先试”和“擦边球”间的灰色地带,其背后交织着人民币国际化和外汇管制的两种逻辑。
记者同时获悉,昨日下午,外汇管理局已经致电各商业银行“摸底”是否有开展类似“优汇通”的业务,如有则须主动上报,并表示近期将会前往各银行展开调查。
中行纠结回应
昨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新闻直播间》栏目报道称,中国银行多家分支行“优汇通”业务疑违反外管局规定,开展无限额换汇业务,并援引包括平安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钟伟在内的多位专家分析称其影响恶劣。
央视在报道中直指银行监守自盗,并称中行被当作了最安全的“地下钱庄”,甚至暗指银行的这条汇兑通道成为了不法分子和贪官们转移资产——“洗黑钱”的渠道。
据记者了解,此次被曝出违规的“优汇通”是中行的一款跨境转账产品,国内客户在境外购房、偿还房贷、投资移民款这些指定用途下,可以不受每人每年5万美元额度的外汇管制。
其具体操作流程为,客户在国内银行支付汇款手续费并办理人民币汇款,境外分行收到此人民币款项后按锁定汇率兑换成外币解付。其中,国内银行汇款手续费收取标准为:该笔汇款金额的1%。,最低不低于50元/笔,最高不超过260元/笔。
对于央视的报道,中行于昨日下午发表声明称:“关注到中央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近日就我行‘优汇通’业务进行报道。我行认为,报道与事实有出入、理解上有偏差……在符合监管原则的前提下,先行先试,于2011年试点推出人民币跨境转账业务,仅限投资移民和海外购房置业两种用途。”
但很快,中行便删掉了该声明。其办公室人士表示,声明的表述不够准确,待修改后再发布。大约两小时后,中行官网便发布了新版声明。对比旧版,中行删去了“中央电视台”几个字,改为“新闻媒体”。
而昨日晚间,在报道中接受央视采访的钟伟发表个人声明表示,央视在3周前对其进行采访,而采访话题为移民及境外投资,并非报道所涉及的话题,且从未授权记者使用平安证券的名义。
钟伟称,自己在采访中已多次表示,金融业务是否涉及违背监管要求甚至有罪,央视或学者无权冒充法官先验判定。该报道已脱离语境“断章臆义”,记者不应该有意肢解采访评论。
先行先试还是打擦边球
对于被媒体报道归入“洗钱”行列,有中行人士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优汇通”这一产品是在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的大背景下,中行从去年开始内部试点的业务,目前只在广东省行试行,其他地方如客户有需求会直接转介给广东省行。
然而,根据2007年外汇局颁布的《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境内个人年度购汇总额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中行的“优汇通”业务没有额度限制,也因此被指违规。
中行昨日则回应称,在业务办理过程中,有关分行按照有关监管规定和反洗钱等要求,制定了严格的业务操作流程,对资金用途证明材料和资金来源证明材料有统一和明确的办理标准,业务办法和操作流程均已事先报备。
上述中行人士告诉记者,申请该业务需要提供境内来源证明,包括工资收入、企业分红、资产处置所得等;以及境外符合三种指定用途证明,即境外购房、偿还房贷、投资移民款。而国外部分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正式购房买卖合同、购房定金支付凭据、购房律师确认函及律师账户信息、合法身份证明文件等。
但有股份行外汇业务负责人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从实际操作层面来看,提供来源证明太困难,银行很难去证实客户所提交资金来源和用途证明的真实性。
值得注意的是,中行在其声明中提到,截至目前,广东地区已有多家商业银行试点开办此类业务。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的确在2013年发布的一份《个人跨境人民币汇款业务管理办法(试行)》中提到,个人跨境人民币汇出业务遵循年度限额管理原则,境内付款人实行每人每年30万元的最高汇款限额。
但是,该试行办法规定的可以超过限额的汇出款项包括出境留学、境外就医、培训、劳务报酬等,并不包括中行“优汇通”所涉及的投资移民或购房款项和偿还房贷等。
另有知情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如果在人民币跨境问题上放开口子,那就意味着资本账户的开放,人民币可以到海外市场再兑换成外币,人民币本身也就应该视外汇处理。如果借道人民币跨境结算绕过外汇管理,中国所谓的外汇管制就形同虚设。
以“优汇通”为例,该人士认为,即便这只是一款以广东省作为试点地区的试点政策,但看到的却是全国范围的资金集中到中行的广东分行,资金不会被局限在某个特定区域。
“地下”换汇的大市场
上述股份行外汇业务负责人认为,“优汇通”出现的背景是日益兴起的投资移民热。一直以来,在资本项没有放开的情况下,个人境外投资的资金业务就长期游走在灰色地带。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通常满足大额外汇兑换需求的做法有几种:一是找朋友帮忙申请购汇,如要100万美元就找20个人;二是在黑市上买外币现钞,然后直接存进国内银行再汇出去;三是通过地下钱庄。
另一位银行业人士告诉记者,现在这类业务的需求非常旺盛,对于银行而言利润空间大且没有风险。通常银行的汇款手续费也就1%。,并且上有封顶。但这种大额的跨境转账,收益可达3%~5%。
“主要的收益不是来自于手续费,而是汇率波动带来的收益。中行的这个产品是在境内银行存入人民币,然后锁定汇率兑换成外币,因为是境外购汇,锁定汇率的时间和价格,客户是很难确定的。”该人士称。
这位银行业人士认为,这几年央行在推动人民币对外直投方面的立场是比较清晰的,一些监管政策也有放开的倾向,这也是为何一些机构和地区即便在这个问题上遭遇反复也仍然在争取试点的原因。
2012年7月央行副行长潘功胜表示,央行将研究在珠三角地区开展个人跨境人民币业务,允许该地区居民个人办理人民币对外付款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随后的温州金改方案中,个人人民币跨境直投便是重要内容之一。但最终,温州试图推进的个人人民币跨境直投业务最后因没能获得外管局的批准而被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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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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