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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资产重组遭遇陈年股民维权诉讼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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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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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武昌鱼(600275)的投资者来说,最近关于公司的消息,可谓几家欢喜几家愁。一边是重大资产重组的可能性,让压抑了许久的武昌鱼股民开始期待复牌之后的涨停。另一边,对于在特定时间曾经购买过武昌鱼股票、并因为其虚假陈述因为蒙受损失的投资者来说,近日的证券维权案件却进展的并不顺利。公司提出仅16%的赔偿金额,让受损股民无法接受。

  首案判决76%起诉标的为系统风险

  2014年7月15日,在武昌鱼发布因重组停牌公告的同时,其还低调发布了一则《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称投资者张某与武昌鱼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已经判决,原告张某最初要求赔偿投资差额损失348147元等,最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武昌鱼赔偿投资者84373.85元及利息损失,判决同时认定,张某的其他损失约占起诉标的76%的部分,为“张某应自行承担因证券市场系统风险导致的股票交易损失。”

  《投资快报》记者通过武昌鱼公告的投资者张某的身份证号检索发现,张某来自河北。记者同时从知情人士处获悉,此前法院曾主持过该案的调解,张某与武昌鱼之间达成赔偿57000元的和解方案,但张某不久后认为赔偿实在太少而反悔,随后法院作出了如上的判决。

  在7月15日的公告中,武昌鱼还顺带提及了此次投资者索赔诉讼的原因,称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因信息披露违规,2012年2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2〕4 号),对公司进行了处罚。在随后的两年诉讼时效期内,蔡某某等70余名投资者(目前诉讼时效已满),向武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公司赔偿经济损失,主张金额约2200万元。而张妍只是前述七十余位投资者当中的一个而已。

  与张某案已经判决不同的是,《投资快报》记者获悉,在七月底,还将有十多个案子进入庭审程序。而早在今年的五月份,其中五十余个案子也已经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庭前证据交换。

  武昌鱼提出16%和解方案投资者拒绝

  《投资快报》记者从前述五十多位武昌鱼投资者的代理律师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处获悉,在数十个案件被法院受理后证据交换前,许峰已代理众原告将武昌鱼前董事长,目前仍为武昌鱼实际控制人的翦英海追加为共同被告,要求翦英海与武昌鱼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我们五十二个案子索赔标的约为1100万元,目前还没有开庭,追加翦英海为共同被告是为了保障原告利益最大化。”许峰称。

  记者了解到,对于许峰代理的五十余个案件,武昌鱼曾表示过有调解意向。在7月15日武昌鱼发布张妍案件公告后,武昌鱼一般授权代理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曾致电许峰,表示对于许峰代理的总标的约为1100万元的案件,武昌鱼愿意赔付180万元,赔付比例约为16%。“当时电话中确认对方不是开玩笑后,我们已经明确拒绝了其提出的和解方案,并已向法院通报,要求尽快开庭,尽快依法判决,我们认为这种和解方案是对五十多位投资者的羞辱。”许峰说。

  律师邀请郭主席旁听感受维权之难

  而在互联网上,许峰除了不断通过自己的微博表达前述态度外,还声称,在国务院国九条大背景下,将发函邀请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及证监会主席肖钢前去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五十余位投资者与武昌鱼的争讼,想让他们“切身体会下投资者维权为什么这么难,维护投资者权益应该怎么做。”

  对于律师许峰的公开表态,有投资者表示坚决支持,而有人士则表示值得商榷。不管如何,作为一个非常现实的2200万的诉讼,对于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是否会产生负面影响则成为一个非常实际的问题。

  有市场人士表示,既然投资者将武昌鱼和实际控制人翦英海都作为了被告,而武昌鱼和翦英海又是此次重组的双方,为表示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对于股东权益的重视,在重大资产重组之前应该将七十余名投资者的索赔案件妥善解决,否则留着一个两千万多万的诉讼在这,恐怕很难取得资本市场以及监管层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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