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向加多宝索赔29亿获受理 加多宝10亿反诉被驳回
5月6日晚间,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白云山,代码 SH600332 HK0874)发布公告称,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裁定书,认定包括广东省加多宝食品有限公司在内的六加多宝公司反诉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对六加多宝针对“王老吉”商标使用权问题反诉广药集团索赔10亿元一案不予受理。
此前,在“王老吉改名加多宝”案、“加多宝红罐凉茶遥遥领先”案再到“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虚假宣传案、“加多宝七连冠”广告语和中国包装装潢第一案“红罐案”等多起案件中,王老吉全部获胜。此次法院做出“不予受理”裁定,是王老吉加多宝系列纠纷案加多宝“八连败”后又一次失利。
广东高院:不予受理加多宝10亿元反诉请求
据悉,去年广药集团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在内的六家加多宝公司因侵害广药集团“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广药集团经济损失10亿元,后又将原10亿元赔偿金额变更为29亿元的变更诉讼请求,均得到广东高院受理之后,六家加多宝公司于2015年2月15日向上广东高院提起反诉,请求广东高院判令:1、广药集团赔偿六加多宝公司经济损失10亿元;2、反诉诉讼费由广药集团负担。
广东高院日前发出裁决:认为包括广东省加多宝食品有限公司在内的六加多宝企业反诉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不予受理。法院认为,六加多宝公司提出的反诉性质属缔约过失责任纠纷,而六加多宝公司并非缔约主体,广药集团对其不存在先合同义务。
据了解,双方的商标纠纷还要追溯至2000年。当时,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签订了协议,授权鸿道集团使用“王老吉”商标至2010年5月1日。2002年、2003年,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通过行贿手段以补充协议的方式欲将商标延长使用至2020年。2004年陈鸿道行贿案东窗事发,其潜逃海外,至今仍在抓捕当中。2010年主合同到期之后,广药集团多次要求鸿道集团重新商定协议,但是对方不予置理。于是广药集团向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2012年5月9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终局裁定:鸿道集团因行贿签署的商标延长补充协议无效。这意味着鸿道集团及加多宝合法使用“王老吉”商标的最终期限是2010年5月1日,从2010年5月2日之后再使用“王老吉”注册商标就属于违法。
加多宝面临29亿元赔偿,王老吉更占法理
据此,广药集团向广东高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六家加多宝赔偿自2010年5月2日始至2012年5月19日止,因侵犯原告“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广药集团经济损失,标的为10亿元,后依法调取了加多宝的工商登记信息,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相关专项分析并出具报告,其中显示,在上述期间加多宝净利润合计约为29亿元,后将索赔标的更改为29亿。案子受理之后,六家加多宝提出10亿标的反诉请求。
相关律师表示,从两个案子可以看出,加多宝的反诉被驳回,将在一定程度上对广药集团向六家加多宝提出29亿索赔产生利好。而今关于红罐装潢一案的终审判决已经进入法律流程,最近从加多宝更换包装中就可以看出其被广东省高院判决赔偿广药集团1.5亿元之后,对终审的胜诉已经失去信心。多单官司聚合在一起,加多宝将遭遇法律上的“滑铁卢”,面临巨额赔偿。这也充分说明了在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企业必须依法依规、守住底线,才能最终赢得市场。
据公开资料显示,自2013年6月至今,法院共对王老吉与加多宝的多起案件进行宣判,案件涉及商标、装潢、广告语等多项行为,均以王老吉胜诉告终,加多宝被判构成不正当竞争,累计需支付赔偿金近1.7亿元,可相比加多宝通过品牌侵权获得的巨额商业利润,这笔“巨额”赔偿则是九牛一毛。加多宝侵权是无法改变的事实,无论是多大的赔偿额,都是对自身违法行为的埋单。中国的市场经济需要百家争鸣,更需要良性竞争,只有这样才能提高产品的质量、提升服务的意识,最终让消费者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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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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