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重工查处违规发放奖金公款打高尔夫等问题
中共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5年2月26日至4月28日,中央第九巡视组对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进行了专项巡视。6月11日,中央第九巡视组向集团公司党组反馈了专项巡视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站在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高度,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集团公司党建重要工作和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认真学习中央精神,深刻反思,确保思想认识提高到位
中央巡视组反馈巡视情况后,集团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胡问鸣立即主持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2015年中央巡视组专项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和王岐山同志关于加强纪律审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讲话精神,对照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逐句逐条认真学习,深刻反思,用中央精神统一集团公司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做政治上的“明白人”。通过学习讨论,大家深刻认识到当前中央企业实际存在的诸多不容忽视的严重问题,深刻认识到中央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尤为紧迫,深刻认识到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存在的明显差距。通过对照反思,大家一致认为,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抓得准、看得深,直指要害、分析透彻、振聋发聩,完全符合集团公司实际,我们必须警醒,必须深刻反思,必须严肃对待。中央巡视组提出的五点要求,是对集团公司“政治体检”后准确开出的一剂良方,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为我们巡视整改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我们要严格按照中央要求,横下一条心,敢于直面问题,敢于揭短亮丑,敢于动真碰硬,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确保整改任务件件有落实、桩桩有回应、事事有结果。
(二)高度重视,以上率下,确保组织领导到位
党组通过主持召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课、集团公司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以及上半年经济运行分析会等重要会议,胡问鸣反复阐述认真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求集团公司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站在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高度,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集团公司党建重要工作和重要政治任务,真正把责任担起来,把自己摆进去,以上率下,既要挂帅又要出征,亲自组织协调,亲自督促检查,亲自审核把关,确保主体责任扛在肩上、事事有人管。成立了由胡问鸣任组长,党组副书记、总经理孙波和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长虹为副组长,集团公司党组其他领导同志为成员的集团公司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刘长虹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两个月来,党组先后五次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听取汇报,及时督查工作进展。建立了督查督办制度,坚持每周协调汇总总部各牵头部门和成员单位落实整改情况,及时提醒督促按分工按节点完成整改任务。
(三)坚持问题导向,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确保任务责任落实到位
党组多次主持召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巡视整改任务分工和整改实施方案。按照既要解决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举一反三改进提高的总体思路,对照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问题,逐条逐句理解,一件一件落实,共梳理出5大方面21类问题78个整改项目。每个项目都详细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间节点,特别是对7月底8月初务必完成的重点任务,整改实施方案具体安排到每旬、每周,确保万无一失。需要整改的每个问题都由集团公司领导挂帅,总部牵头部门主抓,协同部门配合,做到任务责任落实到位。
二、严格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全力以赴落实整改任务
两个月以来,集团公司严格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全力以赴落实整改任务,力求整改成效让中央放心,让员工满意。截至目前,整改实施方案确定的5大方面21类问题涉及到的78个整改项目已完成53项,集团公司总部制定和修订规章制度26个,目前已完成核查中央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29件,立案3件,拟立案4件;在今年初清理十八大以来问题线索154件基础上,再次对2012年以来集团公司收到的问题线索进行排查、清理,目前已完成18件;严肃查处带病上岗、违规提拔问题,分别对4家成员单位8位党政主要领导作出责任追究决定;对17个成员单位的17名主要领导进行了轮岗交流;组织开展科研经费管理使用和科技产业化过程中利益输送问题两个专项整治活动,发现9类问题,处理3起案件。总的看,集团公司巡视整改工作扎实,进展比较顺利,取得了较为明显的阶段性成果。
(一)关于落实“两个责任”,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方面
1.突出抓好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的落实。针对反馈意见指出的“党组纪律观念淡薄、‘两个责任’缺失”的重大问题,6月29至30日,集团公司召开了党的建设工作会议。这是集团公司成立以来成员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共同参加的第一次党建工作会议。会议全面贯彻管党治党新要求,对新形势下集团公司党的建设、改革发展、人才队伍建设等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阐述和部署,提出了“抓党建从工作出发、抓工作从党建入手”的总体要求,强调深入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党组决定,从今年起,以后每年召开一次集团公司党建工作会议,对党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部署。两个月来,修订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党组议事规则》和《中共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修订)》,制定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按照落实“一岗双责”要求,修订完善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办法》。这些规章制度的实施,使集团公司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步入制度化、程序化轨道。坚持抓早抓小,把纪律挺在前面,按照《中共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党组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领导干部进行约谈的暂行办法》,针对一些单位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约谈,今年以来已约谈29人次。
2.切实解决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兼任二级单位主要领导问题。党组决定,集团公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孙波不再兼任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原副总经理、党组成员董强兼任的二级单位主要领导职务不再由党组成员担任,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姜仁锋不再兼任中船重工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副总经理、党组成员杜刚不再兼任中船重工集团公司所属技术研究单位职务。
3.采取措施,切实解决对违规违纪问题高举轻放、有案不查、“清白自证”、“廉洁互证”等问题。制定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办法(试行)》,对线索管理的原则、内容、标准、程序以及具体方式都作出了明确规定。目前正在制定相关规定,建立集团公司纪律审查协作工作机制。
4.按照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求,加快推进“三转”。制定颁发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关于纪检监察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指导意见》,贯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求,着重在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清理规范纪委书记兼职(分管)工作、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完善履职考核、强化内部监管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制定实施《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成员单位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实施办法(试行)》,将落实“两个为主”要求制度化、程序化。组织开展了成员单位纪委书记兼职(分管)工作清理调整和纪委清理退出议事协调机构专项活动。各成员单位认真组织自查清理,按集团公司规定进行调整规范,并经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审核、签字背书后,向集团公司上报了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集团公司及时进行了督促整改。至今,所有成员单位纪委书记兼职均按照集团公司党组规定全部清理完毕,成员单位纪委清退出议事协调机构332个。
5.加强充实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力量。党组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巡视工作组织建设的决定》,成立集团公司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巡视办公室,并明确了主要职责和领导岗位设置。党组决定巡视办公室配备专职副主任1名。集团公司设立4个巡视组,每组设专职组长(部门主任职)1名、副组长(部门副主任职)1-2名,根据工作需要,每组抽调配备若干名(至少1名)工作人员。目前,专职副主任已配备到位,已配备巡视组组长2名、副组长3名。集团公司总部纪检监察(含巡视)专职人员编制已由7人扩充至24人(其中部门副主任职以上岗位15个),已配备到位14人。审计部充实调整方案正在征求意见,将随集团公司总部机构改革同步实现。
(二)关于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着力抓好成员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组织开展科研经费管理使用和科技产业化过程中利益输送问题两项专项整治活动。
(1)成立了由集团公司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任副组长的科研经费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也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的工作机构。有科研费拨款的59家单位(28家院所、31家企业)按照集团公司要求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集团公司组成4个核查组,对武汉、华东、西安、大连及天津地区13家成员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了深入核查,已责成相关单位整改存在的问题。针对专项整治活动发现的问题,制定完成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科研会议费管理办法》、《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试验费管理办法》、《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科研费财务管理暂行规定》,正在制定《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科研项目差旅费管理办法》。
(2)成立了科技产业化过程中利益输送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围绕项目和正常业务转移到私人公司、变卖单位资源和知识技术为个人牟利及领导干部在公司违规报销大额开支情况等三项重点内容,督促指导成员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和处理,对其中10家研究所进行了抽查。26家科研院所检查相关业务单位315个,有2个单位发现问题3起,分别给予12名相关人员纪律处分,1名移送司法处理,对1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洁约谈,责令落实整改。为了从机制体制上堵住科技产业化过程中利益输送问题和漏洞,集团公司对规范项目和业务开展、资产处置、知识产权等方面相关制度进行了梳理,目前,已修订完成装备产业评价办法。各科研院所对约400项制度进行了清理,提出修订完善管理制度计划。
2.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管理程序。制定下发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领域廉洁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对廉洁风险自查、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廉洁风险防控检查和报告等做出了明确规定,特别是进一步完善了公开(公示)制度,建筑工程和设备在公开招标前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开发布招标信息,并将中标结果在该媒体上进行公示。在此基础上,还建立了单位内部公示制度,在单位内部办公网上公示建筑工程和设备招标采购信息和中标结果,以及批复不招标的限额以上建筑工程和设备比价谈判、合同签订情况,接受员工监督。
3.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外协外包领域管理程序。印发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关于开展对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生产用物资采购(内配)、外协外包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程序文件中的漏洞进行自查和整改工作的通知》,各成员单位通过自查发现问题126个,存在漏洞的程序文件190份,对产生这些问题、漏洞的原因进行了剖析,并提出了整改方案和措施。为加大集团公司集中采购力度,扩大集中采购范围,创新集中采购管理模式,制定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规定》;为杜绝物资采购中的不正之风,实现“阳光采购”,防范廉洁风险,控制采购成本,提高集团公司内部配套率,制定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生产用物资采购(内配)原则规定》;为促进外协外包工作决策透明、程序规范、过程受控,保证高质量、高效率、低成本利用外部资源,防止利益输送,制定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生产外协外包原则规定》。
4.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和程序,认真组织梳理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的内容清单,共梳理出34项,其中重大决策16项、重要人事任免5项、重大项目安排8项、大额资金使用5项。目前,集团公司“三重一大”清单已制定。
5.加强对成员单位大额资金的集中管控。制定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办法》、《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总部资金支付审批管理办法》,实行“资金池”资金集中管控模式,将大额资金筹措由现行各成员单位分散筹集改为总对总、分对分的办法,要求成员单位可集中资金集中度要达到95%以上。目前,已完成成员单位669户开户银行的全面排查摸底,各成员单位正在办理开户银行授权手续,并开通网上结算和电子回单系统。督促成员单位办理开户银行与集团公司“资金池”挂接账户的银行授权手续。建立了月度资金集中度情况通报制度,对资金集中度低的单位集团公司将约谈成员单位负责人。
6.深化科研院所改革创新,不断增强院所内生活力。已经完成了“科研院所产业化现状、面临形势、存在的问题分析”专题材料,正在编制《科研院所“十三五”固定资产投资规划》,正在研究“科研院所产业板块整合、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课题。
(三)关于加大力度,认真核查处理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方面
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梳理分类,从成员单位集中抽调了4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组成10个调查组,集中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核查。立案3件,拟立案4件,了结15件,对包括1名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在内的3名领导人员进行了党纪处分,对成员单位4名党政正职和1名副职分别作出降职、免职和调整现任领导职务的组织处理,对6名成员单位行政正职领导进行了廉洁约谈。
分类整理了中央巡视组移交的个人诉求类的信访件18件,按照规定转交相关单位和部门处理。在今年初清理十八大以来问题线索154件基础上,按照统一标准、规范处置要求,再次对2012年以来集团公司收到的问题线索进行排查、清理,目前已完成18件,排查工作仍在进行。
今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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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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