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刷单第一案后的监管难题
滴滴刷单第一案后的监管难题
你有没有在打车的时候碰到过这种请求:司机在到达目的地后要求先不按订单完成按钮,而是让车子继续跑一段?
这其实是司机在试图让你帮忙刷单。而刷单,正是目前几大专车服务平台最头痛的问题。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了全国首例通过“滴滴打车”软件进行刷单套现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常某。
常某使用作弊软件,通过虚构打车交易事实,非法获取滴滴公司钱款3万余元,符合我国刑法对于诈骗罪犯罪的相关规定。
事实上,互联网租车刷单现象,从2014年就已经开始显现,这背后,更多的是监管难题。
恶意刷单第一案
近日,滴滴快的公司联合北京、上海警方连续破获两起利用专车平台进行恶意刷单、非法套取补贴获利的案件。
目前的进展是,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已对涉案人员批准逮捕;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已对涉案人员刑事拘留。
据了解,两起案件均为通过虚构打车交易及行程事实,骗取平台的补贴奖励。
北京的常某从丈夫出租车司机唐某处得知刷单信息后,通过购买作弊软件,在滴滴平台上注册司机和乘客账户,领取平台发放的打车优惠券,然后通过虚构打车交易事实,再将领取的优惠券向其注册的司机账户支付,最后提现完成套现过程。
上海的董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则通过借用别人身份证、手机号注册支付宝[微博],再在一号专车平台上注册,同时扮演司机、乘客双重身份,并在一家租赁公司负责人费某所建的网上聊天群组里与他人交流刷单经验,互相帮忙虚构交易行程恶意刷单。
北京的案件被业界称为国内刷单入罪的第一案。
该案检察官介绍,对于互联网背景下的新型化犯罪行为,全国范围内入罪先例并不多。本案是全国首例以诈骗罪对刷单行为人进行入罪定性的案件。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常某使用作弊软件,通过虚构打车交易的事实,非法获取滴滴公司钱款,数额较大,符合我国刑法对于诈骗罪犯罪的相关规定。
其实,在互联网领域,通过刷单作弊非法获利的行为十分常见。在专车出现之前,打车软件之间的“补贴大战”也曾经遭遇过出租车司机刷单作弊的情况。
今年6月,浙江杭州遭遇了一起滴滴司机刷单风波,上百位滴滴打车司机因为刷单被滴滴封了号,甚至进行了高额的现金处罚。他们要为封号扣款事件寻求一个说法。
滴滴打车公关总监叶耘向法治周末记者表示,从2014年年初的出租车“补贴大战”开始时,滴滴、快的就注意到了市场上的刷单作弊行为,滴滴为此还推出了一系列的排查、判定刷单的技术调整。
“比如下单的人距离车主过近的时候,我们就会判定为不合理,不会派单给他。”叶耘说。
据叶耘介绍,滴滴平台目前的日订单接近1000万单。目前市场上存在的刷单行为,叶耘认为在滴滴的订单量中占比不大。
“在我们正常的业务线中,刷单率最高的时候也不超过1%,而且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与补贴的高低有关。”叶耘说。
刷单方法层出不穷
所谓刷单,就是司机没有实际完成乘客要求的路线,通过各种方法,以求获得除车资以外利益的行为。无论是和乘客私下协定,伪造行驶路线,还是请亲戚朋友下单,但实则接单后并未出车。只要是通过虚假订单,骗取打车软件公司补贴奖励的都被称为“刷单”。
目前,各家打车软件的主要竞争手段之一就是补贴,既有补贴司机的,也有补贴乘客的,而部分软件的补贴金额已经超出了司机正常的业务收入,这就导致了刷单现象频出。
这种现象始于2014年。2014年年初,出租车行业掀起补贴大战,据媒体报道,仅2014年一年,滴滴和快的就“烧掉”24亿元人民币。
在滴滴、快的补贴大战给司机受惠的同时,消费者也跟着受益。不过,这个原本“双赢”的模式演变成了专车司机对刷单的狂热。
据了解,职业刷单者帮刷,方法也不同。
目前司机采用的刷单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大家抱团作战,建立qq群,互相叫车不乘车。还有的会用一号快车和滴滴快车同时接一单客人,以获取两份补贴。或者是让朋友、家人下单,制造“虚假订单”获取补贴。
除了“团队协作”以外,还有一种方法叫作“空车刷单”。就是指司机通过另一部手机,自己给自己下单,以骗取专车平台发放的奖励和补贴。
这些“司机”会让他人假冒乘客,但实际上这些“乘客”哪里也没有去,双方甚至可以在静止的汽车内,通过十几部手机不停地下单和接单。
滴滴公司调研得知,刷单作弊行为呈区域化特点。据该公司后台数据显示,吉林长春、辽宁铁岭、山东淄博等市县刷单情况较为严重,团伙性教授刷单技巧、进行刷单操作现象普遍。这些人或通过教授刷单技巧、或出售刷单软件、或直接通过刷单牟取大量非法利益。
同时,网上为刷单提供前期便利条件,如提供注册手机号、注册账户的商家众多,这些商家通过出售手机号等方式直接为批量刷单作弊提供条件。
在一家电商平台上,就可以看出刷单现象十分严重。法治周末记者在该电商平台输入“打车软件”几个字,页面上很快出现了许多售卖刷单设备和教程的信息,有的甚至打着“在家跑单、模拟行驶、原地跑单”的标语。
记者随后联系了深圳一位提供刷单服务的商家,该商家介绍,他们并不直接参与刷单,只是向司机提供硬件设备以及乘客账号,每个账号售价10元。司机可以利用他们的设备,登录不同的乘客账号,自行刷单。
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指出,司机利用打车软件进行刷单,违反了司机与打车软件运营商之间的协议,是一种违约行为。
“主要是民事纠纷,违反了司机和平台之间的合同约定。他在注册时,有个注册协议,刷单行为构成了合同的违约。平台运营商可以根据约定对他进行处罚,包括封号处理以及追回损失等。”赵占领说。
对于网上的职业刷单人和团队提供虚假乘客账号帮助司机获得接单补贴,并以此获利的行为,赵占领认为,如果刷单的情节比较严重,根据其恶意的程度、行为性质和涉案金额,司机以及提供服务的商家都可能构成犯罪。
其后的监管难题
面对刷单普遍的状况,叶耘表示,公司通过技术手段预防和排查,一经发现会扣除相关刷单人非法获得的奖励收入,并处于3倍非法获利的罚款。非法获利超过5000元的构成合同欺诈,可以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大额的刷单作弊合同欺诈完全可以适用法律来解决,小额的通过平台协议就可以处理。”叶耘说。
据介绍,目前滴滴、快的在反作弊方面主要有3种做法,一是通过技术和运营规则提高刷单作弊的门槛;二是设立奖惩机制并定期筛查,对发现有刷单作弊行为的专车司机进行处罚;三是积极向公检法机关举报刷单行为。
交通运输部交通干部管理学院教授张柱庭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我国对于网络租车这个新兴行业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甚至连行为规范都没有。
“所以类似于刷单等违法犯罪现象,还需要更多法律法规来进行规置。”张柱庭说。
张柱庭介绍,目前相关的管理办法正在征求意见,对于提供公共服务的出租车行业,是该实行松散型管理还是严格型管理,也在讨论的范围当中。
“以北京市为例,出租车司机需要有北京市户口、有3年驾驶经验等,还要参加考试,因此就可以比较严格地进行管理。”张柱庭说,而现在新型的互联网形式下的模式,准入机制相对宽松,由企业自己考核。
张柱庭认为,对提供公共服务这个行当是管的严一些好还是宽一些好,是让企业自己认定还是政府统一管理好,这是个核心问题。
“这首例案件其实也给了这个问题一个答案。”张柱庭说。(来源: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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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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