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外涉违规用工 员工国外遭袭公司撇清责任
员工国外遭袭公司撇清责任
颜世龙
用“形容枯槁”四个字来形容董明刚似乎一点都不过分,一米六七的个头,黑瘦黑瘦,完全不像是其微信头像上那个持枪挺立充满自信的年轻小伙儿。
2013年4月,董明刚被中国海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海外”)派往南太平洋的岛国巴布亚新几内亚(以下简称“巴新”)修公路,而在其修公路期间遭遇袭击回国治疗后,中海外却不断推诿,撇清与董明刚的关系。
无奈下,董明刚于2015年5月12日向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认定其与中海外存在劳动关系。但由于董明刚之前在国外签的劳动合同是和中国海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巴新公司(以下简称“巴新公司”)签订的,其请求被驳回。
《中国经营报》记者在中海外公司官网上发现,巴新公司以中海外全资子公司的身份位列其中。此外,记者还发现,其注册地在国外。
“如果巴新公司是注册在海外的企业,那么他们是没有资质在国内招聘华人员工的。”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公益律师刘伟分析称,根据2012年8月1日,国务院发布实施的《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规定,国外的企业、机构或个人不得在中国境内招收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也就是说中海外注册在国外的子公司巴新公司可能存在违规。
派往巴新工作遭袭击
2013年1月,董明刚在老家西安认识了中海外的员工孟斌,“当时孟斌说可以介绍我到中海外工作,我一想这么好的机会,当然不能放过,于是便欣然答应。”董明刚说,原本以为能在北京大有前途的他,没想到却被公司派往南太平洋的岛国巴新去修公路,但即使如此,董明刚却仍然抱着领导指哪儿他打哪儿的心态答应了下来。
2013年4月17日,董明刚从北京首都机场起飞,于第二天抵达巴新,随后便以工程技术人员的身份加入到中海外驻巴新mendi至kandep项目部,但直到2013年9月16号,公司才与其签定劳动合同。“当时公司和我说月薪是人民币一万多元,另外还有50万元人民币的人身意外伤害险作为保障,我觉得这么大的公司肯定是没问题的,所以连想都没想直接拿过合同来就签字了。”董明刚说,“当时项目部里大约有50多个华人,都非常团结,并且非常努力地工作。”但直到2014年5月17日那天,一场意外让他才明白,自己和部分同事竟然被“卖”给了国外另一家公司。
“当时我们正在现场施工,一辆当地黑人的汽车因为躲避中方施工车辆,所以陷入了马路右侧的泥泞里,之后他们就下车骂人,我和同事当时也不敢做声,觉得让他们骂两句就算了,但是他们越来越过分,并拿出棍子然后强行拉我们的车门,所以没办法只能下去向对方解释,没想到刚一下车就被人拿棍子从后脑勺打了下去,我当时马上就昏了。”董明刚说。
随后,在同事吴双愿和马永欢的帮助下,紧急呼叫了当地政府的安保部队,并将董明刚送医治疗,但在巴新首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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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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