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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利源:跑路公告系员工报复 将追究法律责任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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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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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鑫利源回应《证券日报》: “跑路公告”系原员工报复行为鑫利源将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本报记者 于德良

  临近年底,p2p圈自然热闹起来,而p2p平台鑫利源“高调宣布跑路”被媒体报道后赚足了业界的眼球,鑫利源也被网友调侃为“有良心”的平台。

  然而,这一事件的真相到底如何?风口浪尖上的鑫利源正在做什么?昨日,《证券日报》记者联系上了鑫利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刘永欣,他说:“我没有跑路,难道我那么傻吗?跑路还先发个公告?!”采访中,他几次重复强调这句话,依然难掩愤懑之情。

  “跑路公告是公司已离职员工的报复行为。公司将追究私自发布公告者、侵占办公用品的个别员工及相关媒体的法律责任,公司律师已经做好了准备。下周一,我将带齐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到日照经侦大队作出说明或澄清,全力配合相关部门作调查。”刘永欣说道。

  “跑路公告”

  系离职员工报复行为

  鑫利源于今年5月18日开始试运行,8月3日正式上线。数据显示,目前平台待收总额为301.66元,成功借款总额350.83万元,近3日待还金额0元,借款人数20人,理财人数1390人。

  实际上,今年10月1日鑫利源发布了《清盘公告》,公告称,“由于本人运营思路出现问题,导致股东撤资,且线下业务产生坏账,加之前一段时间遭人恶意举报。为保证诸位投资人的利益,经慎重考虑后决定清盘,所有的提现于12月31日之前处理。”并称,“具体整改完及重新上线时间另行通知”。

  然而,突如其来的一则公告却让鑫利源“一夜爆红”。

  11月23日凌晨,鑫利源在其“官方公告”栏目中,发布“跑路公告”,内容为两张已经清空的办公室照片。11月25日,这则“跑路公告”被撤下。昨日10点,鑫利源官网又发布了《对于11月26日京华时报[微博]关于鑫利源跑路平台的声明》(以下称《声明》),矛头直指发表文章的媒体及记者,并对一些问题作出解释。

  刘永欣对《证券日报》表示,这则《声明》主要表达的是个人的看法,也可以代表公司的态度。公告发布者确实为公司原员工,由于公司停业整顿期间,原员工及现员工网站后台权限未收回。发布原跑路公告者为公司已离职员工,由于劳资纠纷而做出的报复行为,虽可理解,但并不可取。

  “已敦促发‘跑路公告’的员工尽快承认错误,公司也已圈定了相关职工,必要时会请经侦部门介入调查。”刘永欣表示。

  《声明》中还表示,在公司搬迁过程中,发现丢失办公用品:含电脑主机及显示器四台,其他办公用品等。现相关责任人已于(应为“与”)本人(指刘永欣)联系并沟通过,但仍有个别责任人仍然执迷不悔,对此,公司保留追究其刑事责任之权利。

  公司将追究

  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司系统显示,鑫利源全称为山东日照鑫利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014年12月26日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投资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理财等国家专项许可项目)。公司由于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日照市工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日期为今年7月15日。

  《声明》对此作出以下解释,公司于2014年12月27日注册成立,而公章等则是7个工作日之后才拿到,导致公司未能年检,造成经营异常情况发生。刘永欣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公司正在与日照工商局积极联系解决。而对于大公国际把鑫利源列入互联网网贷黑名单则不做评判。”

  刘永欣还表示,公司将追究发布跑路公告者、侵占办公用品的个别员工及其媒体不实报道的相关法律责任。下周一,我将到日照经侦大队对这次事件作出说明或澄清,并全力配合相关部门作调查。另外,新的办公地址正在物色中,还会引进新的股东,已与厦门自贸区的一家企业达成合作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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