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宝:不服怕上火广告语案判决 将上诉
加多宝:不服怕上火广告语案判决 将上诉
新浪财经讯 12月3日消息,针对法院近日判决加多宝停止使用“怕上火喝加多宝”等广告语,并赔偿王老吉[微博]500万一事,加多宝公司今日作出回应,称不服判决并将立即依法上诉。加多宝认为自身是上述广告语的创设、推广和贡献者,并拥有该广告语。
新浪财经昨日获悉,就王老吉诉加多宝“怕上火喝加多宝”广告语侵权一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定加多宝公司停止使用广告语“怕上火喝加多宝”,“怕上火,喝正宗凉茶;正宗凉茶,加多宝”,“怕上火,喝正宗凉茶”,并赔偿王老吉500万元。法院认为,广药集团和王老吉公司对涉案广告语享有合法利益,加多宝使用该广告语构成不正当竞争。
对于上述判决,加多宝公司表示不服,并称将立即依法上诉,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加多宝方面指出,此一审判决因加多宝的上诉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
加多宝方面表示,“加多宝是‘怕上火喝xxx’广告语的权利人,在长达10年多的时间里,加多宝投入大量心血和资金进行宣传、推广,使其家喻户晓,加多宝是该广告的创设和推广者,也是该广告的贡献者。而自始至终,广药从未参与。对以上众所周知的客观事实,一审法院对此予以确认。‘怕上火喝……’这一商业标识是无形财产,根据民法相关规定,属于创造者加多宝公司所有。”
此前,加多宝曾在重庆起诉王老吉使用“怕上火喝王老吉”广告语为侵权。重庆一中院于2013年12月16日判决驳回加多宝诉请,加多宝不服并上诉。该案目前尚在二审阶段。(新浪财经 王茜 发自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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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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