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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首次公布人民币外债余额 3月末为4.9万亿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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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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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汇局首次公布人民币外债余额 3月末为4.9万亿

  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公布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3月末,我国全口径外债余额为102768亿元人民币(等值16732亿美元)。其中,首次纳入统计范围的人民币外债余额为49424亿元人民币(等值8047亿美元),占全口径外债余额的48.1%。若按调整前口径(外币外债)计算,我国外债余额较2014年末减少3%。

  人民币外债与外币外债在计价货币与偿付货币上存在本质区别,在面临汇率剧烈波动及在对外偿付债务时对一国外汇储备造成的影响也存在差异,从而对本国经济运行和金融体系造成的影响也有较大区别。具体地说,外币外债易受汇率波动的影响,在发生危机时可能加重债务人的偿债负担;而人民币外债不存在货币错配风险和汇率风险等,特别是没有外汇偿付风险,并不直接消耗外汇储备。

  通过数据,人民币外债几乎占到全口径外债的一半。对此,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称,目前,中国已是高度开放的经济大国,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自2009年7月人民币国际化启动以来,人民币跨境结算规模持续高速增长,结算额从2009年的36亿人民币扩大到2014年的近10万亿元人民币。人民币跨境收付占我国本外币跨境收付的比例逐年攀升,从2010年的1.7%提高至2014年的23.6%,2015年1-5月上升至27.7%,人民币已成为中国第二大跨境收付货币。据环球银行金融电信协会(swi.t)统计,2015年5月,人民币稳居全球第5大支付货币,较2012年初排名提高14位;市场占有率达到2.18%,是2012年初的8.7倍;同时,人民币稳居第2大贸易融资货币。

  从2015年3月末我国人民币外债的构成来看,主要是非居民存款和贸易融资类人民币外债,两者合计占比近60%。其中非居民存款主要是境外机构持有的人民币存放于我国境内银行产生的外债,这部分存款虽然在统计上属于外债范畴,但与我国境内机构从境外直接借用的狭义外债有较大区别,说明非居民持有人民币资产的意愿较强,有利于更好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而贸易融资类人民币外债基于进出口贸易背景,主要是境内金融机构为进出口企业提供的融资产品而产生的对外负债,这部分外债实质上是伴随我国跨境贸易中人民币结算占比增加而自然产生的。

  人民币国际使用的领域和范围逐步扩大,为全球金融市场发展注入了新活力,境外主体持有人民币资产的需求明显上升,人民币国际地位不断提升。这既是对中国经济发展信心的体现,也是对中国改革开放成效的肯定,实质上反映了人民币国际化的加快发展。今后,随着我国经济金融的快速发展,以及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尤其是“一带一路”战略逐步落实等,人民币国际化程度将进一步提升,以非居民持有人民币资产形式表现出来的人民币外债仍然会继续增长。

  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全球发展融资2012》和《外债数据小手册2012》,2010年中等收入国家的平均债务率、负债率、偿债率、外汇储备与短期外债的比例分比为69%、21%、10%和137%,而我国2014年的数据分别为35%、8.6%、1.9%和562%,说明用上述指标衡量的我国外债可持续水平较高,总体风险不大。

  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债务期限划分,2015年3月末我国短期外债占比超过70%,但这部分1年期以下的债务中,一半以上是与贸易有关的信贷。由于我国一直以来是对外贸易大国,因此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如:企业间贸易信贷、银行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融资性债务占比也较高。但在我国的短期外债中,这部分外债有真实的贸易背景,偿付风险有限。另外,我国短期外债与对外贸易和外汇储备相比规模不大,短期外债风险可控。

(责任编辑:df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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