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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方案随时可能出台 央企功能分类改革或成基石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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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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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方案随时可能出台,最晚或不晚于10月召开的十八届五中全会。

  8月6日消息,随着各方近期频频传递“国企改革即将进入加速落地期”的信号,国企改革概念有望成为后市风口。一名接近国资委并参与当前一线国企改革方案设计的权威专家透露,国企改革“1+n” 方案随时可能出台,最晚不会晚于今年10月召开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而此轮国企改革将以央企功能界定分类改革为基本前提,随之展开的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员工持股计划也将各有侧重。

  上述不愿具名的专家表示,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之所以迟迟未发布,主要在于“各个政府部门对于一些关键问题的认识还存在一定偏差,各个利益相关体之间还没有达到一致。”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将为国企改革提供系统性意见,方案由国企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具体起草分归到了国资委、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等各部委。

  他透露,“1+n方案”中的“1” 是有关国企改革全局的指导意见,经过各方的讨论后已经形成初步的意见,而十几个与之配套的分项改革实施方案“n”因为出现意见分歧,将相继出台,“混合所有制改革文件会先一点出台,国有资产管理、员工持股计划的文件会晚一点。”而第一批央企改革试点方案的具体细则因“仍处于试点期,尚未形成可广泛推广的经验”暂时也不会公布。

  “不同的部门之间存在职能交叉,到底是谁能代表国家来行使‘出资人’这样一个职责,相关部门还是有一定的不同意见。”上述专家透露。

  就央企功能界定分类方案而言,该专家表示,未来112户央企将被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两大类,同时把商业类细分为“完全竞争性企业和对国家经济安全命脉具有重要战略性地位的企业”两小类。在央企不同分类基础上,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和股权激励的取舍上都将有所区别。“但目前还没有完全明确各个企业到底属于哪一类。”上述专家说道。

  该专家透露,央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将在清晰的功能界定分类基础之上进行,但在集团层面会慎重,而集团子公司的混改力度会加大。该专家以第一批央企改革试点企业中的中粮集团为例,分析称“对于粮油食品业务领域的混改力度会小一点,而在金融地产业务领域的混改力度可能会比较大一点。”

  “国资委还是希望对国企的董事会进行授权,原来的管资产管事放给董事会,而管人方面还是要在分类管理基础上进行探索。”专家透露,目前由中组部管的干部国资委没法放,国资委管的干部可以进行国企负责人的市场化选聘。

  员工持股计划同样也将根据不同功能分类的央企来有所区别。“对于商业类中的完全市场化企业来讲,尤其是在这些企业的子公司或者私公司的层面,员工持股或者股权激励的力度会比较大;而对于公益类企业及控制国家经济安全命脉企业而言,员工持股或者股权激励的探索力度也可能会比较小。”上述专家透露。

  央企功能分类也将成为未来考量央企合并重组的两大因素之一。该专家称,央企合并重组的另一考量因素是“国际竞争力及产能输出”,可关注合并重组后有望提升国际竞争力及规模效应的企业。广发证券策略分析师陈果分析,“一汽、二汽”可能走向合并,提升民族企业“要做大,然后再做强,在本土市场中占更多的份额,未来再走出去,与国际品牌竞争。”

  上述专家还透露,目前国资委正在制订一个整体的央企整合路线图,将规划出未来的行业布局及企业规模,而在具体的推动方面上,由于不同企业在重组过程会遇到不同的难题,可能会影响到路线图的执行时间表。

  尽管第二批央企改革试点企业名单尚未公布,但市场人士已展开“竞猜”。国金证券分析师李立峰表示,第二批改革试点央企将具备类似第一批六家改革试点央企的特征,即具备“以竞争类为主,且是产业的龙头公司,集团改革方向相对较为明确,同时管理层改革积极性较高或有相关表态”等特点,因此他认为,“中电集团、诚通控股、中船重工和国电集团”有望被列为第二批改革试点央企。

  “目前第二批央企改革试点的定位、功能发挥和第一批基本上应该是一致的,但名单肯定是在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出台之后才会陆续公布。”上述专家透露。

(责任编辑:df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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