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财经资讯  时事

财政部:政府赤字可适当提高

  • 来源:互联网
  • |
  • 2016-05-15
  • |
  • 0 条评论
  • |
  • |
  • T小字 T大字

  近日,财政部金融司主要负责人就中国主权信用评级的有关问题接受了《中国财经报》记者采访。

  记者问:3月初,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发布报告,维持中国主权信用评级“Aa3”,但将评级展望由“稳定”调整为“负面”。请问您对此有什么看法?

  答:穆迪将我国主权信用评级维持不变,把展望调整为“负面”,只是在当前异常复杂的世界经济形势下,对我国经济金融运行中的问题表示一定的担忧。但这些问题实际上并不构成下调评级展望的充分理由,说明评级公司对我国的情况还需要进一步全面了解,消除“信息不对称”。

  从市场影响看,穆迪下调我国主权信用评级展望以后,境内股票市场、债券市场、人民币汇率走势并未受到展望下调的影响,境外主权债券收益率、离岸人民币汇率也未因此出现波动,说明市场投资者还是保持了较强的信心和良好的预期。

  在刚刚结束的两会上,总理所作《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下一步的主要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并对有关重点工作进行了详细阐述。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改革开放向纵深迈进,新的发展动能加快培育,持续增长动力不断增强,我国经济将保持长期平稳健康发展态势,为主权信用评级的稳定奠定坚实的基础。

  需要说明的是,在一国经济处于上行周期时,评级公司往往会提升其信用评级,很难预警经济增长中的潜在风险;在经济下行周期,经济增长潜在风险就会显得突出,评级公司就会调降一国的评级和展望。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相关评级公司分别连续下调希腊等欧洲国家的主权信用评级,对市场预期和投资者信心产生负面影响,在欧洲债务危机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记者问:我看到穆迪在后续的报告中提出,中国可能会出现经济增长、推进改革、市场稳定的政策“三难困境”局面。请问您对此有何看法?

  答:经济增长、推进改革和市场稳定,三者紧密联系、相互影响,只要把握好任务的轻重缓急,权衡好短期和长期增长、局部和整体利益,调整好政策和措施的时机、节奏和力度,三者并不是互斥的,反而可以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首先,从经济增长的视角看,经济稳定增长可以为推进改革和市场稳定奠定基础。在《政府工作报告》中,2016年我国经济增速已明确目标为6.5%-7%。这样的经济增长速度是符合我国国情实际的,属于能够兼顾稳增长和调结构的合理区间,且具有宏观调控创新手段和政策储备支撑,并不以推迟改革为前提。相反,经济保持稳定增长,有利于推进结构性改革,也有利于稳定和引导市场预期。

  其次,从推进改革的视角看,推进改革可以为经济增长催生持续动力,有利于保障市场长期稳定运行。推进改革的目的在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增长。近年来的实践表明,我国改革开放力度不断加大,结构调整成果显著,消费、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断提高。在促改革、调结构的同时,我们也注意防风险,通过创新宏观调控方式,实现各方面的平衡。抓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是推动经济增长、实现市场稳定的客观需要。

  第三,从市场稳定的视角看,市场稳定可以为经济增长和推进改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2015年,面对股票市场的波动,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稳定市场的举措,有效避免了系统性风险。面对金融领域的风险挑战,采取必要措施进行防范,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是为推进改革和经济增长创造稳定的发展环境,并不需要也不意味着推迟改革。可以说,在复杂的世界经济形势下,保持金融市场稳定,是实现经济增长目标并推进结构性改革的必要条件。

  记者问:《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16年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扩大财政赤字规模。请问您对政府债务问题有何看法?

  答:目前,我国政府负债率约为40%。2016年,我国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包括扩大财政赤字规模,提高赤字率至3%。考虑到我国政府负债率和财政赤字率在世界主要经济体中均处于较低水平,适当提高仍然安全可行。同时,政府适当加一点杠杆,也有助于支持实体经济企业去杠杆,实现稳增长、调结构和去杠杆的平衡。

  对于各界普遍关注的地方政府举债问题,新预算法实施以来,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借、用、还”的具体要求更加明确,责任更加清晰。从制度上看,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对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了谁借谁还、风险自担的原则。从规范管理看,组织各地清理甄别存量债务,对于融资平台公司贷款中经审核属于地方政府债务的部分,纳入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督促地方政府严格按照预算法和国务院有关制度要求,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防范财政金融风险。一是强化地方政府债务上限约束。根据2016年预算草案,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余额限额合计约17.2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率预计仍将低于100%的风险警戒线水平,风险总体可控。二是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理,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并加强对地方政府融资行为的监管。三是加快推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和融资,推动实体类融资平台公司转型为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由其按照市场化原则融资和偿债,消除政府隐性担保,实现风险内部化,其举借的债务不纳入政府债务,政府在出资范围内履行出资人职责。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友荐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