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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储备林对社会资本开放 2亿立方缺口蕴藏巨大商机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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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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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储备林对社会资本开放 2亿立方缺口蕴藏巨大商机】逐年上升的木材消费需求,正在为木材生产和销售带来巨大商机。国家林业局14日表示,将探索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合力建设国家储备林。(一财网)

  逐年上升的木材消费需求,正在为木材生产和销售带来巨大商机。国家林业局14日表示,将探索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合力建设国家储备林。

  2020年木材缺口将达2亿立方米

  国家林业局提供的数据显示,我国用占全球5%的森林面积和3%的森林蓄积,支撑着占全球20%人口日益增长的木材消费需求。2014年,我国木材消费总量5.39亿立方米,比2000年增加近4倍。

  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木材消耗国、第一大木材进口国。2014年我国进口原木及其他林产品折合木材2.58亿立方米,木材对外依存度达47.94%。随着天然林全面停伐,木材缺口进一步增大。

  数据显示,我国原木、锯材进口量已占全球贸易量的三分之一以上,国际压力巨大。《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严格限制交易的树种增加到246个,全球先后有86个国家和地区限制或禁止珍稀和大径级原木出口,珍稀树种和大径级原木进口断供风险加大。

  “考虑到‘三个1亿人’和城镇化率达到60%等因素,到2020年,木材缺口将达2亿立方米。”在当日下午国家林业局召开的国家储备林建设新闻通气会上,国家林业局速生丰产林办公室副主任石敏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这些年木材消费量逐年上升,14年消费量增长4倍,这种情况是可以接受的。但资源结构性短缺问题突出。”

  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表明,我国杨竹松杉桉常规树种过于集中;中幼龄林面积比例占近65%;小径级组株数比例由第四次森林资源清查的55%上升到73%,大、特径级组由13%下降到3%。

  也就是说,目前我国森林资源中,能够拿出的可用之材数量并不多。“这种情况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缓解。短则10年,长则30年、50年。”石敏说,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国家林业局经过试点示范、科学研究和论证,提出建设国家储备林的构想。

  石敏介绍,国家储备林是指在自然条件适宜地区,通过人工林集约栽培、现有林改培、抚育及补植补造等措施,营造的工业原料林、珍稀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等优质高效多功能森林。

  “国家储备林是长短周期相结合、一般树种和珍稀乡土树种相结合、新造林和现有林改培相结合,集约化培育工业原料林和定向培育珍稀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的新工程。”她说。

  本报记者从国家林业局了解到,2012年,我国在水光热等自然条件良好的南方7个省(区),以国有林场为主体,启动了国家储备林建设试点。2014年将建设范围扩大到福建等15个省(区、市),划定国家储备林1500万亩。截至2015年底,落实中央财政补贴资金18.36亿元,用于国家储备林集约人工林栽培、现有林改培、中幼林抚育和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建设面积2990万亩。

  在资金供应方面,石敏介绍,国家林业局与国家开发银行开展战略合作,创新国家储备林投融资机制。首个试点省(区)广西一期建设750万亩国家储备林100亿元贷款,2015年9月17日通过国开行总行贷委会评审,12月17日签订贷款合同,2015年底前放贷11.4亿元。同步推进天津、云南、福建、河北等一批重大贷款项目。2015年12月底,天津市蓟县与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签订3亿元贷款合同。

  “项目都通过了银行的严格审核,贷款采用基准利率,每个项目都有承贷主体。”石敏说。

  吸引社会资金建设国家储备林

  本报记者从国家林业局了解到,2015年,国家林业局出台了《国家储备林制度方案》。《方案》明确了国家储备林建设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组织保障,涉及10多项制度办法等,还在福建、江西等7个重点省区,组织开展了首次国家储备林划定、集约人工林培育和现有林改造培育核查。

  石敏介绍,国家储备林实施部门还借鉴世行贷款项目经验,总结了包括43种模式57个案例的高效培育模式和珍稀树种混交林改培等模式,推进建立国家储备林培育经营标准体系。

  根据《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2013-2020年)》,到2020年,在全国25个省区6大区域18片基地,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2.1亿亩,通过采取科学经营,着力培育珍稀树种大径级用材林,构建结构优化的木材后备资源体系。基地建成后,预计每年可增加木材供应能力9500万立方米,逐步缓解国内木材供需矛盾。

  “国家林业局正在修订编制上述《规划》,时间延长到2050年。”石敏告诉记者,新的《规划》将调整范围、扩大面积、延长期限。围绕“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在2016-2050年间,布局东南沿海、长江中下游、黄淮海、西南、京津冀及东北地区六大基地、17片建设基地。

  建设国家储备林,国有林场等项目实施单位会增加哪些收益?石敏介绍,2015年国家林业局办公室与财政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做好国家储备林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充分利用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资金,合力支持国家储备林建设,探索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本报记者了解到,根据现有投资政策,建设国家储备林补助政策三分类:一是现有林改培一般树种大径材,中央基建补助300元/亩。改培珍稀树种,中央基建补助500元/亩;二是集约人工林栽培新造一般树种大径材中央基建补助300元/亩。新造珍稀树种中央基建补助500元/亩;三是中幼林抚育及造林补贴实行中央财政补贴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森林抚育100元/亩,造林补贴200元/亩。

  以广西国家储备林项目为例,自2012年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启动以来,国家安排广西建设国家储备林226.08万亩,安排中央资金3.37亿元。

  广西利用开发银行贷款建设国家储备林,项目规划(2015-2020年)建设国家储备林2100万亩,项目总投资386.93亿元,申请开行贷款280亿元,占项目建设期投资的79.95%;建设布局在全区14市72个县(市、区)、13个区直林场和2个国有企业。

  主要政策有四个方面:一是长周期低利率。国家林业局与开发银行创新林业投融资模式,共同协商,为广西一期项目研究制定了27年(含宽限期8年)超长期贷款期限及优惠利率的新型林业金融产品;二是财政贴息。执行现有的中央林业贴息政策,即中央财政贴息3%,贴息年限为3-5年,要求地方相应配套贴息;三是保险政策。基地全部纳入政策性森林保险范围,并开展商业性保险;四是抵押政策。以林(木)权抵押为主,兼顾其他资产抵押。

  “国家林业局将创新投融资机制,落实一批建设项目。”石敏对记者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协调争取中央资金,加大投入,全力推进利用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贷款。积极探索运用ppp模式,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国家储备林建设。继续协调农发行,加快推进利用农发行贷款开展国家储备林建设试点,将国家储备林建设纳入抵押补充贷款专项基金等支持领域。着手研建集国家储备林和国际贷(赠)款项目于一体的综合性信息系统。

(责任编辑:df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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