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研中心研究员:地方发债“只堵不疏”风险巨大
“不允许地方政府自主发债只能是适得其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巡视员、研究员魏加宁昨日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投资者会作出理性选择,同时只有允许地方政府公开自主发债,地方人大、中介机构及广大投资者等监督约束机制的作用才能有效发挥出来。
魏加宁表示,地方政府因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有着巨大的资金需求,其中既有合理的也有不合理的需求。但是我国的《预算法》长期以来禁止地方政府自主发债,于是地方政府就只好通过各种所谓的“金融创新”来筹集资金,结果导致信用链条越拉越长,各个环节层层加码,筹资成本不断攀升,地方政府的债务隐性化,金融风险与财政风险交叉传染,系统性风险越来越大。
“多年来的实践早已证明,只堵不疏的办法不仅堵不住,而且风险更大:君不见,现有地方政府债务中的绝大部分都是在《预算法》不允许地方举债的条件下形成的,真正属于合规发行的地方债券只占极小比例。而隐形债务的风险是无法得到有效控制的。”
目前有市场人士担心允许地方政府自主发债就会出现失控局面。魏加宁表示,这只不过是一厢情愿,这些市场人士担忧的是“在不允许地方政府自主发债的情况下,地方债务规模已经很大;如果再允许地方政府自主发债,债务规模岂不失控?”
魏加宁表示,持有这种疑虑的人,实际上潜伏着一个强烈的假设,就是所有的投资者都是“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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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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