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自贸区试点措施8月份总结推广
按照国务院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一系列措施和要求,海关总署制定了《海关总署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于今晨在网站公布。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查阅发现,所有措施,都直指通关便利化。
第一部分抓改革,包括在上海自贸区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设计、加快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全面推行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提高海关查验效能、全面推进关检合作“三个一”、研究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等6项改革。
第二部分减负担,包括积极支持扩大进口稳定出口、优化税收征管,推进自贸区战略、进一步规范进出口环节经营性服务和收费、配合完善出口退税政策等4项措施,通过不断完善政策措施,为企业降低经营成本。
第三部分促升级,包括建立和完善与服务贸易特点相适应的海关监管模式、创新保税监管模式、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整合优化等3项措施,通过监管模式的创新来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第四部分优环境,包括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支持新型贸易平台发展、完善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引导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加强统计分析和统计服务、深化海关国际合作支持企业“走出去”等7项措施,为外贸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进出口环境,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海关总署举例说, 在上海自贸区陆续推出14项创新制度,今年8月份将对试点进行阶段总结,研究可复制可推广的适用范围;关检合作“三个一”、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等多项改革也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这些措施对提高口岸效率、促进贸易便利化效果明显。
又如,为此,《若干措施》所推出的举措以“管用可行”为原则,重点解决当前地方、行业和外贸企业反映的困难和诉求。比如,“提高海关查验效能”措施,对诚信守法企业适用较低随机布控查验比率;对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货物,原则上转至区内查验;加大集装箱配备力度,对有条件的监管现场,尽可能采取机检的方式查验。
此外,积极支持扩大进口稳定出口、推进集中汇总纳税、配合完善出口退税政策、优化保税货物进出区通关手续等一系列有针对性措施的出台都将起到去繁解难、减负增效的良好效果。
在海关监管方面,过去比较重视货物贸易,在服务贸易方面举措不多。为促进服务贸易的发展,海关总署首次明确提出要“建立和完善与服务贸易特点相适应的海关监管模式”,充分利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政策优势,创新监管模式,研究明确准入条件与标准、监管方式、征税原则,适应期货保税交割、融资租赁、服务外包等服务贸易发展;扩大企业售后维修试点范围,探索支持企业开展全球维修业务;支持企业发展研发设计、商务服务、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促进与加工制造业相关联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责任编辑:df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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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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