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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行政学院副院长:改革被地方“截流”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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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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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15日举办的“第五届中国行政改革论坛”呼吁,针对当前行政体制改革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应加强对地方简政放权工作的指导、督查和评估,解决权力下放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国家行政学院副院长杨克勤介绍,当前行政体制改革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包括下放权力存在放小不放大、放虚不放实、放责不放权、明放暗不放等现象,放管脱节,相关法律制度不配套等。”杨克勤说,改革力度被地方“截流”,出现了“肠梗阻”现象,有逐级衰减的趋势。

  杨克勤介绍,截至6月,国务院各部门共取消和下放了行政审批等事项468项,同时减少合并了一批财政转移支付项目,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和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将36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

  杨克勤说,过去一年的行政体制改革,体现了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相结合、简政放权与强化监管服务相结合、创新政府治理与加强法治政府相结合、行政体制改革与树立行政新风相结合、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其他行政体制改革相结合,产生了多方面积极效果,使市场作用得到更大程度发挥,使企业进一步“松绑”,使社会活力得到激发,使地方积极性得到更好调动,也使行政权力得到有效制约,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动力和保障。

  “在世界经济持续低迷、发达经济体和新兴经济体增长乏力的情况下,我国经济增速能够继续保持在合理区间,大力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杨克勤同时表示,目前,在行政体制改革方面,中央的决心大,动作大,但一些地方对改革的担心多,动作小,跟进不利。国务院部门下放的权利被一些地方政府“截流”。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近期所作的调研显示,一些部门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权中,存在放小不放大、放虚不放实、放责不放权、明放暗不放等现象。一些地方和部门把含金量低的事项取消和下放,对于含金量高的事项不放。

  此外,部分事项转移、承接的难度大。有的事项应该尽快下放,但由于相关承接单位人员编制、技术力量等方面存在不足,短时间内难以承接相应的任务,造成审批权下放难以到位。有的地方事权下放了,但人权没有跟着下放,下级无力承接,如把规划职能由市下放到区,但区一级没有规划专业人才。

  “由于对加强监管研究不够,还出现了放管脱节的问题。”杨克勤说,长期以来,很多部门和人员习惯于通过审批和处罚进行管理,而审批事项减少了,行政处罚规范了,不知如何管理,也不愿管理。有些领域的监管力量不足、不顺。

  杨克勤介绍,最新出现的情况是,部分改革红利被一些中介评估机构所“蚕食”。一年多来,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大幅减少,但很多企业和基层群众反映,对改革给他们带来的好处感受不明显,“一个重要原因是,与行政审批相伴而生的第三方中介评估事项过多,而且评估耗时长、环节多、收费高。”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称,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行政体制改革的进展和成效直接影响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影响到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只有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政府治理,才能更好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财经委副主任辜胜阻表示,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首先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两手”之间的关系,通过创新政府治理,实现政府和市场功能的准确定位,区分层次和领域范围,合理发挥政府和市场各自的作用。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要在市场准入上进行改革,让市场来决定价格。另一方面,要防止“政府去功能化”的错误倾向,该由政府履行的职责必须强化并履行到位,使政府和市场各就其位,各展其长。

  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徐显明认为,法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原则和重要标志,政府治理现代化关键在于政府治理的法治化;建设法治政府需要建立一个动态平衡的法律机制,衡量法治政府关键要看其是不是守法的政府、权威的政府、受监督的政府。

(责任编辑:df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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