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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管齐下加大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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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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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以来,“一行三会”相继成立了金融消费者(投资者)保护部门,我国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以下简称“消保局”)2012年12月成立以来,积极探索建立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体系,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金融消费者咨询投诉受理、处理机制,稳步开展监督检查及评估工作,深入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

  完善法律法规制度框架

  为金融消费者构筑全方位安全网

  人民银行一直致力于推动有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制定工作。据介绍,人民银行联合相关部门,系统分析、梳理现有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修订工作。制定出台《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研究、制定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监督检查手册,规范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调查。”消保局有关负责人称。

  金融消费者投诉受理、处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一体两翼”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体系逐步完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信息系统开发完成,已进入系统布设阶段,将于9月中旬在5个省7家金融机构试点运行。12363电话自2013年初试点以来,已在23个省份开通,覆盖我国国土面积的78.8%,覆盖我国总人口的76.0%,其余省份的准备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下半年全部开通。www.12363.org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互联网站已进入系统开发阶段,预计明年初上线运行。金融消费纠纷非诉解决机制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加大监管力度

  提升金融服务功能

  监督检查工作稳步推进。消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健全监督检查机制是深化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促进金融机构完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机制、提升金融服务功能的有力保障。

  2013年,组织开展了个人金融信息保护专项检查,共检查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支付服务机构600余家,揭示了被查机构在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方面存在的六大方面17类主要问题。对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有效督促金融机构加强整改、规范管理,取得了良好成效。2014年,组织开展了全国银行卡领域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专项检查。目前,现场检查工作已基本完成,检查中反映出的问题正在进一步汇总和梳理。

  注重提升金融教育有效性

  建立消费者金融素养调查机制

  人民银行高度重视金融知识普及工作,要求金融机构建立日常的金融消费者教育工作机制,并自2013年起,每年3月和9月开展两次集中性的金融知识普及活动,3月侧重于“维权”知识,9月侧重于金融知识。今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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