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财经资讯  时事

最高法:上下班途中受伤也可算工伤

  • 来源:互联网
  • |
  • 2016-05-15
  • |
  • 0 条评论
  • |
  • |
  • T小字 T大字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从今天起施行。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细化了工伤认定中的“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外出期间”以及“上下班途中”等问题。

  根据规定,符合下列4种“上下班途中”的情形将受到法院支持: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

(责任编辑:df150)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友荐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