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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军:以预测值替代年度价格调控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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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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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今世界上发展较为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几乎都不见由政府每个年度正式发布价格预期调控目标。既然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那当然包括一般价格水平。价格调控,政府能做的是加强引导预期,预测价格总水平,而非每年制定和发布一个最终与实际数值相差甚远的具体指标。明年可否尝试以公布预测值的形式引导市场预期。在形式上,可在前一年底公布一次,当年中期调整一次,或每个季度调整并对外公布一次。

  每当进入第四季度的时候,宏观经济各个主管部门总要加倍忙碌起来。其中一个很重要、也极具中国特色的任务,就是研究和酝酿来年宏观经济运行的一系列调控目标,比如最受市场各方关注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在中国经济正向新常态转换的过渡阶段,政府主管部门这样的常规动作是否还应保留,抑或创新思路,大胆变革,不再公布2015年价格预期调控目标,非常引人关注,亦非常值得期待。

  笔者认为,为顺应经济新常态的要求,并与国际惯例接轨,未来价格调控应以预测值替代年度预期调控目标为宜。

  纵观当今世界上发展较为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几乎都不见由政府每个年度正式发布价格预期调控目标的。既然我们强调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当然包括一般价格水平。价格调控,政府能做的是加强引导预期,预测价格总水平,而非每年制定和发布一个最终与实际数值相差甚远的具体指标。近年来,价格调控目标几乎每年偏离目标值都较大,这样的目标其实很难起到引导预期的作用,象征意义更大一些。

  众所周知,cpi总是看食品价格的脸色波动,时而是猪肉、时而是牛羊肉、时而是蔬菜瓜果,近些年来居住成本攀升也成为cpi上行的重要推手。由于我们迄今尚无公认的核心通胀指标和概念,因而当前这种食品比重过高的cpi表征的消费物价水平是失真的,很难真实反映总需求水平、消费物价波动情况以及居民切身感受,存在时而高估、时而低估通胀的可能,所以饱受学界和民众的诟病。因此,在cpi的构成没有实质性调整之前,发布cpi的预期调控目标意义有限。

  与gdp一样,cpi是重要的政绩考核指标,在淡化gdp指标的大趋势下,未来也应通过不发布或公布预测值的形式来淡化cpi。自2012年以来,为抵御经济下行压力,政府一直在尝试微刺激,cpi“天然地”存在失真的倾向。就此而论,继续发布cpi预期目标也不利于正确引导科学的政绩观的形成,并增加宏观经济调控与运行的成本。

  笔者为此建议,明年可尝试不再公布年度价格调控预期目标。倘要公布,可考虑以公布预测值的形式引导市场预期,而不是具体的、一定要确保实现的目标。在形式上,可采取前一年年底公布一次,当年年中调整一次的做法;或可考虑每个季度调整并对外公布一次。这样做比较主动、也比较符合国际惯例。

  如果非要确定一个预期目标的具体数值,在当前的时点上,笔者趋向于明年物价上涨预测值或者说预期值,cpi为2.5%,ppi为-1.0%。并且,这一预测值应被视作调控的中线,而非“底线”或“下限”。也就是说,价格调控与宏观调控一样,都应坚持“中线思维,区间管理”的理念,完整的价格调控目标应是一个区间。只要物价在目标区间内运行,没有触及“上限”和“下限”,就应保持政策稳定,保持战略定力,不应为经济一时波动而采取短期的强刺激和强紧缩政策。一方面,适当提高对经济增速放缓的容忍度;另一方面,仍要保持对通胀较低的容忍度。这样围绕中线调控,会给市场主体更明确的预期,使价格运行的合理区间更富弹性,调控进而更主动、灵活,上下都有回旋余地。这是真正稳定价格总水平的思路和做法,而非疲于奔命的被动应付。

  在这一指导原则下,未来加强价格调控和监管需要把握四个重点。

  其一,正确引导舆论、引导公众对于物价上涨的合理预期。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增速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和前期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阶段,社会矛盾较多,社会公众对于价格波动非常敏感,心理承受能力较弱,在网络化和新媒体时代,在一些媒体和商家的炒作和推动之下,价格上涨效应传播速度快得难以想象,很容易成为引发社会不稳定的诱因。面对价格波动和价格改革,政府部门非得在第一时间及时应对,正确引导,有效把控不可,前面所提到的定期调整价格预测值就是引导市场和公众预期的重要体现。

  其二,把深化价格改革和稳定物价总水平很好地结合起来。在深入推进价格改革的过程中,因为改革领域涉及公用事业、服务领域和具有垄断经营特征的商品和服务,涉及深层次的利益格局调整,艰巨性和复杂性加大,相关各方动力不足,阻力增加。为此,需要政府部门在出台并落实各项价格改革措施时,既要疏导企业因成本上升积累而面临的生产经营矛盾,又需兼顾社会公众的承受力,全力协调各方利益,避免陷入“两难”境地。很多人担忧改革会推动物价上涨,但笔者认为两者并不矛盾,改革不一定必然导致物价上涨。深化改革有助于理顺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合理价格体系的形成,有助于促进有效竞争的开展,长期来看反而有助于实现物价的平稳运行。所以,应抓紧当前物价总水平仍处较低水平的有利时机,加快推动各项价格改革。

  其三,维持货币政策中性偏紧的稳健基调。以兼顾经济增长和物价稳定目标为特点的稳健的货币政策应成为常态,而不应过于频繁地调整。当前宏观调控思路主要不是全面放松、全面刺激,而是通过资金结构调整来引导经济结构转型,而央行的放短锁长的货币市场操作很难促使长期利率下行,尽管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压制cpi上涨。据此判断,短期内,基础货币投放速度可能还会有所减缓,未来不排除会出现银行惜贷、企业谨慎、个人减支等现象,因为长期货币偏紧会抑制投资与生产,将使商品市场流动性收紧。

  其四,从长期来看,需要进一步调整和放松人口和生育政策,适当管控过快上升的劳动力成本。近些年劳动力成本的上升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我国的国际竞争力,因此,未来价格调控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要有效管控上升过快的劳动力成本,避免像最近几年劳动力成本上升幅度过快地超过经济增速。为此,需要采取更积极的人口政策,分区域、分步骤调整和完善现有生育政策,逐步实现全国全面放开二胎的目标,适当减缓劳动总人口减少对经济增长、对劳动力供求关系带来的巨大影响。这也有助于补偿人口数量红利的减少,获得新的人口质量红利,为中长期的中国经济增长提供持久的人力资本红利。

(责任编辑:df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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