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决定削减前置审批 释放投资潜力发展活力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削减前置审批、推行投资项目网上核准,释放投资潜力、发展活力;部署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助力创新创业、升级“中国制造”。
会议决定,一是实行五个“一律”,更大程度方便企业投资。对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事项,一律不再作为前置条件;对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为前置条件的,一律不再进行前置审批;对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前置条件,除确有必要保留的外,通过修法一律取消;核准机关能通过征求部门意见解决的,一律不再进行前置审批;除特殊需要并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外,一律不得设定强制性中介服务和指定中介机构。
对确需保留的前置审批及中介服务,要制定目录,并向社会公布。二是企业需要中介服务的,由企业自主选择。行政机关委托开展的中介服务,要通过竞争方式选择,并由行政机关支付费用。建立中介机构信用档案,严格依法监管,对出具假报告、假认证等加大打击力度,严惩违背诚信行为。三是推行前置审批与项目核准“并联”办理,作为重要简政措施,加快办理速度。同一部门实施的多个审批,实行一次受理、一并办理。四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建设信息共享、覆盖全国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网上办理、审批和监管,提高审批效率。用“制度+技术”使权力运行处处“留痕”,铲除滋生权力腐败的土壤。会议要求,要建立投资项目建设信息在线报告等制度,并公开有关信息,形成中央与地方、政府与社会协同监督的合力,让企业在公平竞争市场中壮大做强。
会议还决定,对国外企业和个人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向社会特别是创新者免费或低成本提供知识产权基础信息。降低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申请和维持费用。鼓励地方政府建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提供重点支持。
(责任编辑:df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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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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