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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改方案获批 有望于中央农村经济工作会议中公布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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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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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思达克从权威人士处了解到,土地改革总体方案已获高层批复,修改后现已上报国务院以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望在中央农村经济工作会议中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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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改方案获高层批复,有望于中央农村经济工作会议中公布

  阿思达克从权威人士处了解到,土地改革总体方案已获高层批复,修改后现已上报国务院以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望在中央农村经济工作会议中公布。

  上述权威人士表示,土改总体方案不会突破底线,农地流转仍然被严格限制在农村集体内部,宅基地制度方面,虽然在探索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但小产权房仍然不被承认。即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守耕地红线不动摇。

  该人士还透露,总体方案囊括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征地制度改革等方面内容,后期国土部相关部门将根据总体方案再具体制定指导意见。土改试点也可能在现有试点基础上继续扩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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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土改方案尚待批复 多地已列地方版土改任务表

  “早在今年2月份,新土改方案就形成了征求意见稿,随后国土部也多次召集了专家座谈会完善方案后上报。” 国土部法律中心的一位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不过,新方案在上报后,仍未批复,“截止到目前,国家层面并未定论,年底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能不能推出还不好说。”中国农业大学土地管理系主任朱道林介绍。

  与此同时,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国土部已经完成了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编制,并上报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讨论审议。

  “试点方案提出了出租、转让、入股、典卖等农村宅基地的流转方式,但将流转范围严格界定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朱道林介绍,也就是说,小产权房并不被认可。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前,国土部曾向中央提交“关于完善土地管理制度的政策建议”,总计27条。

  该建议获取中央层面原则性的认可,并被要求深化落实。随后国土部、农业部等多部委开始制定《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总体思路框架》,也即是“新土改方案”。

  虽然新土改方案尚未公布,但是多地已经出台了地方版本的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和任务表。比如辽宁省国土资源厅于2014年7月下发《全面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提出了27项改革任务,包括征地制度、不动产登记、耕地保护等,并将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启动各项改革。此外,广东、安徽、广西、黑龙江都于今年部署了本省的新土改实施方案。

  “虽然具体的方案未获批,但是国土部有关土地管理制度的政策建议,明确的土地制度改革的底线和总体原则是被认可的。” 国务院研究中心副部长刘守英介绍。

  根据国土部的要求,土地制度改革必须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维护农民权益,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等。

  刘守英也表示,土地制度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尤其是涉及到集体土地入市的改革,需要审慎推进,为确保风险可控,必须先行试点。

  在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钟伟看来,土地改革并不会疾风骤雨。以农地入市为例,乡镇企业用地可能会放开,但宅基地不会随意入市,耕地红线也将严守。

  中国土地学会副理事长黄小虎介绍,土地制度改革是一个综合性的,不可能一蹴而就,它需要一项一项地推进,最终才能够把这个问题得到根本的解决。

  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土部等11个部委牵头推进的《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的一项重点任务即是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和有偿退出制度,探索超标准宅基地处置办法。

  截止到目前,已经明确了62个试点城市。以试点城市洛阳为例,洛阳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确保农村宅基地制度基本完善,在不改变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基本权益前提下,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和有偿退出制度建成并有效实施;空置闲置宅基地流转、宅基地和农房抵押融资制度基本成型;试点区县初步实现城乡土地同权化,形成产权清晰、流转顺畅、分配合理的农村宅基地制度。(21世纪经济报道)

(责任编辑:df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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