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靖边光伏项目环评文件曝光:要求不因工程影响区域现有生态环境
作者:张松
今日,笔者从相关渠道获得:2019年4月9日,靖边县环境保护局发布《关于东坑伊当湾10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据公示文件,该项目位于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西北部约16km处,坐落于东坑镇伊当湾村东北部,向南约7km连接G20高速。项目总装机容量100MWp,占地面积219.1hm²(公顷)。在运行期25年内的年平均发电量为13154.32万kW·h,计划2019年9月建成并网,工程总投资69125.36万元。
公示文件明确,该电站光伏发电区位于靖边县东坑镇伊当湾村东北方 向约3.5km 处,周围为荒地,坐标为E108°37′08″,N37°37′36″;升压站及生活 办公区位于电站用地正南方向约1.5km 处,紧邻伊当湾村东,项目区西北侧距离井本荡约0.7km,东南侧约0.3km 处有零散住户。
其中,生态环境现状为:“项目区植被类型为风沙干草原植被,现状植被有自然生长的杂草(紫花苜蓿、蒿属等草类)、灌丛(柠条、紫穗槐、爬地柏等)和人工栽植的乔木(杨树、旱柳、樟子松等)。靖边县林草覆盖度约为30%左右,项目区林草覆盖度约为25%。项目区植被种群较为单一,生态环境比较脆弱。”
根据公示文件,项目区林草覆盖度约为25%。植被区域在项目周边300m范围内。保护标准为:补偿、保护恢复临时占地,不因工程的实施而影响区域现有生态环境。
环评专家签名
经过专家组审议,该项目的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表现为土石方挖填、对评价区自然植被的占压、土地资源的占用。在严格控制施工占地、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生态环境影响可得到减缓和恢复。
2019年4月28日,靖边县环境保护局发布《关于东坑伊当湾10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后,工程实施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作为工程实施的依据。
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认真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环评文件中的施工方式进行施工,尽量减少对项目区土壤及原有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生态植被。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该项目业主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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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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