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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提述畅捷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三日及二零一五年六月八日的公告,以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的通函(「该通函」),内容有关采纳本公司员工信托受益权计划(「本计划」)。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上述公告及该通函所定义者具有相同涵义。
II. 中高层管理人员、专家及核心
v. 达成董事会就各解锁日设定的本公司业绩目标。
行权有效期
属董事、监事及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对象可於解锁日至本公司与信托机构之信托合同的信托清算之日期间申请就信托受益权份额行权。
项下信托受益权
标的股票购入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六日,董事会批准依据本计划无偿向18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附生效条件的信托受益权份额。首次授予项下标的股票总数为17,370,000股,占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8%。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授予日
首次授予
iv. 激励对象具备参与资格;或
锁定期
根据本计划授予每名激励对象的信托受益权份额须待下列条件(i)、(ii)、(iii) 及(iv)达成後,方可解锁;而授予给属於本公司总裁级别的管理人员(包括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首席专家的激励对象的信托受益权份额须待下列全部条件达成後,方可解锁:
董事会已批准委托或透过其附属公司委托三家合资格且相互的代理机构作为本计划的信托机构,设立三个信托,一家信托机构为属本公司关连人士的激励对象设立仅持有内资股的关连信托,其余两家信托机构为属本公司非关连人士的激励对象设立持有内资股及╱或H股的非关连信托(其中一家为境内激励对象设立,另一家为境外激励对象设立)。
合计 – – 100
由於董事曾志勇先生、监事张巍先生及邓学鑫先生均为上市规则第14A.07条项下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向曾志勇先生、张巍先生及邓学鑫先生首次授予信托受益权份额均构成上市规则项下本公司的关连交易。然而,鉴於向曾志勇先生、张巍先生及邓学鑫先生首次授予信托受益权份额根据彼等的服务合约,将构成其整体薪酬的一部分,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95条豁免遵守申报、公告及股东批准的。
I. 董事及监事
首次授予项下标的股票的总数为17,370,000股,占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8%。
董事会谨此宣布,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六日,董事会批准依据本计划无偿向18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附生效条件的信托受益权份额。董事(包括非执行董事)确认首次授予乃属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首次授予详情载列如下:
序号 职位 姓名 (%)
激励对象(除董事、监事及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外)的行权有效期为解锁日後的一年内,期间该等激励对象有权就其信托受益权份额申请行权。
解锁条件
首次授予设三个解锁日,依次为首次授予日後的第一个、第二个和第三个周年届满之日。如解锁条件成就及於前述解锁日届满时,激励对象个人获授信托受益权份额的30%、30%和40%须分别予以解锁。
激励计划资金
获授信托受益权
完成後激励对象
ii. 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未因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证券监管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未被本公司注册地或股份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认定发生任何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iii. 根据本公司《绩效评价管理制度》,相关激励对象紧接解锁日前的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达到年度业绩完成率及格綫;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82人,包括一名董事、两名监事、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专家及核心。首次授予项下激励对象获授信托受益权份额的详情载列如下:
标的股票数量及厘定信托受益权份额数量
设立信托
如信托受益权份额未成功解锁而自始未生效或根据本计划的其他特定情形自始未生效或失效,董事会有权采取方式处置该等信托受益权份额,包括但不限於:(1)再次授予;(2)将有关标的股份处置,以冲抵信托机构管理费;及(3)等待信托清算。
本公司董事曾志勇先生为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之一,被视为於首次授予中拥有重益,其已於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会议上就有关首次授予其信托受益权份额的决议案放弃投票。除上述披露者外,概无其他董事於首次授予中拥有任何重益,且须於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会议上就相关决议案放弃投票。
本公司(或透过其附属公司)向信托机构支付以设立关连信托及非关连信托的激励计划资金来自於本公司的自有资金及可用於此等用途的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如解锁条件达成,授予给激励对象的信托受益权份额生效并解锁,并可由激励对象相应行权。
2015-06-16 16:25:00概述
执行董事、总裁 曾志勇 11.51
关连信托及非关连信托
份额占首次授予
职工代表监事 张 巍 1.04
i. 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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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总数的比例
诚如该通函所披露,就首次授予而言,向每名激励对象授予的信托受益权份额总数须参考(其中包括)(i)董事会决定分配给每名激励对象用以计算信托受益权份额的标的股票数量及首次授予项下标的股票总数;及(ii)标的股票悉数购入後确定的首次授予项下信托受益权份额总数而厘定。
职工代表监事 邓学鑫 0.35
信托机构将从内资股股东或於公开市场购买首次授予项下的17,370,000股标的股票。从属本公司关连人士的内资股股东购入任何内资股股份将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交易,本公司将进一步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的相关。
除上述披露者外,截至本公告日期,概无首次授予项下的激励对象为本公司董事、监事、最高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或彼等各自的联系人(定义见上市规则)。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六日
上市规则之涵义
179名其他激励对象 – 8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