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因疫情影响延长包商银行接管期限至2020年11月23日
5月23日,央行官网发布关于延长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接管期限的公告。公告显示,因疫情影响,包商银行后续依法处置的工作进度需适当延后。经银保监会批准,包商银行接管期限延长六个月,自2020年5月24日起至2020年11月23日止。
据央行官网,2019年5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公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有关规定,自2019年5月24日起对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接管,接管期限一年。
包商银行接管组表示,实施接管以来,接管组稳步推进包商银行清产核资、改革重组等工作。目前,蒙商银行已设立并顺利开业,运行平稳。蒙商银行、徽商银行收购承接包商银行相关业务、资产及负债正在有序进行。因疫情影响,包商银行后续依法处置的工作进度需适当延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六十七条,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包商银行接管期限延长六个月,自2020年5月24日起至2020年11月23日止。
此前,包商银行接管组在答《金融时报》记者问时表示,2019年5月24日以来,包商银行被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依法接管已近一年。在2019年6月完成大额债权收购与转让后,7月-9月完成了清产核资,10月起接管领导小组启动了包商银行改革重组事宜。
4月30日,央行发布《关于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转让相关业务、资产及负债的公告》披露,经包商银行接管组报请央行、银保监会等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包商银行拟将相关业务、资产及负债,分别转让至蒙商银行和徽商银行。
5月20日,蒙商银行于包商银行官网发布公告称,目前,该行系统切换和网点标识、凭证、印章更换等准备工作已就绪,定于5月25日正式以“蒙商银行”名义全面对外营业。
5月22日,徽商银行官网发布公告称,该行已收购承接原包商银行北京分行、深圳分行、成都分行、宁波分行及包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外各分支机构经徽商银行确认的相关业务,设立徽商银行北京分行、深圳分行、成都分行、宁波分行,定于5月25日正式对外营业,全面受理各项金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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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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