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公司的网站(或客户服务电线)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将于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开始办理。在确定了本基金开放申购、开放赎回的日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开始办理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予以披露。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基金初始面值1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为更好服务于客户,经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与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自2016年7月5日,华安标普全球石油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基金代码:160416)、华安国际龙头(DAX)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000614)、华安创业板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420)参与广州证券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华安标普全球石油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基金代码:160416)、华安国际龙头(DAX)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000614)、华安创业板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420)
投资者自2016年7月5日起通过广州证券申购(不含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基金,申购费率优惠,优惠安排为: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享有4折优惠,但优惠后的申购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不享有费率折扣。
上述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参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最新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标签:创业板50指数基金
-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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