扛起房地产调控城市主体责任
4月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约谈广州、合肥、宁波、东莞、南通5个城市政府负责人,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性,牢牢把握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切实扛起城市主体责任,确保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
将这5个城市列为约谈对象,应该与最近一段时间楼市的表现相关。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广州2月份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与1月相比上涨0.9%,涨幅位列70个大中城市第二位;二手住宅价格与1月相比上涨1.0%,位列70个大中城市第三位。合肥和宁波的房价涨幅也在70个大中城市中位居前列。东莞和南通近期楼市成交活跃,存在不小的价格上涨预期。
从1月中下旬至今,住建部有关负责人多次到上海、深圳、北京、杭州、无锡、成都、西安等地调研督导房地产工作,有关城市均在近期出台了房地产调控措施,对有关举措作出升级完善。可见,个别城市房地产市场出现过快上涨苗头之后,主管部门及时加大了严密监控和督导调研以及约谈。有关地方房地产调控政策密集出台,也与上级主管部门的督促密切相关。这也不断释放出保持房地产调控定力的信号,为各城市开展好房地产调控工作,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等指明了方向。下一步,各城市应切实扛起房地产调控的主体责任。
在深化房地产调控的过程中,各地政府应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房住不炒”定位的重要意义。前一段时间,南昌市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其中包含有与“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不符的内容,江西省政府立刻约谈南昌市,第二天,南昌市收回了相关文件。调控文件的“一日游”,显示出地方房地产调控的复杂性。地方政府应该切实将“房住不炒”落实到位,充分斟酌出台的相关政策,是否符合“房住不炒”定位,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
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城市之间的分化日益凸显,如果再搞调控政策上的“一刀切”,那是不切实际的。一二线热点城市需要降虚火,个别三四线城市或者县城需要避免市场过快冷却。即便是在同一个城市,市场的热度不同,调控政策也会有所不同。因此,调控政策应该更加有针对性,加强研判,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真正做到“一城一策”“因城施策”。
在房地产调控的内容上,各城市不仅应该落实有关部门的部署,还应该综合运用多种举措,建立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各城市应该积极落实有关部委出台的政策,严查经营贷违规进入楼市的行为。有关城市还应该按照部署积极推进土地“两集中”,以稳定土地价格。此外,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应该加快租赁住房的发展,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给,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完善长租房政策,多措并举完善我国住房供给体系,着力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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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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