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官方最新警告:荐股群里只有你一个人在赔钱!
伴随A股市场回暖,牛市气息越来越浓,近期,非法网络荐股现象又有抬头。在“直播分析行情、定期发放福利、入会辅导投资”的一条龙服务下,不少投资者在大大小小的荐股群里栽了跟头。
40人的荐股群里39个都是骗子?屡屡得手的荐股群是怎么让人一步步落入陷阱的?跟着“大师”投资又有什么风险呢?
“戏精”荐股群
团伙作案 多帐号联合诈骗
懂行情、知内幕的“大师”是荐股诈骗团伙的吸睛招牌,也是将投资者引入骗局的“领路人”。而所谓的荐股群,就是“大师”用来推荐买入股票的粉丝群、福利群,有的还要求付费入群。
当有投资者被“大师”的网络直播吸引,“助理 ”便会将他拉进荐股群。群里的“大师”、“助理”以及各位“粉丝学员”全部都是诈骗团伙操控的帐号,等投资者一进群,就开始他们的表演。
首先,“大师”会在群里给出他看好的股票名称和代码,声称这些股票有翻倍、暴涨的潜力,然后号召群员跟随买入。而此时,群里的“粉丝”也会第一时间出来响应,踊跃跟投,甚至毫不犹豫一掷千金。
这样的戏码每天在群里循环上映,一方面借“粉丝”的追捧神化“大师”的业务能力,一方面用“一呼百应”的互动效果刺激投资者从众跟投。
不仅如此,为了巩固投资者信心,诈骗团伙还会安排“粉丝”在群里分享各自的收益情况、向老师请教后续操作。看似不经意的交流,其实是诈骗团伙准备的慢性“麻醉剂”。
诈骗团伙通过制造多赚少赔的假象,误导投资者建立错误的盈亏认识。
20个点位的盈利、10万成本一天赚1万……当一个个“活生生”的成功案例摆在面前,投资者的警惕被逐渐麻痹。甚至在已经发生亏损的情况下,仍然心存侥幸,在夸大收益的洗脑式宣传下萌生“再搏一次”的冲动,却不知等待他的可能是更严重的投资亏损。
“野鸡荐股”风险高
严厉打击 提高警惕
事实上,我国法律法规对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者有非常严格的要求,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从事各种形式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相关法律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必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业务许可。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从事本办法第二条所列各种形式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证券经营机构、期货经纪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从事超出本机构范围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应当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122条
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代理委托人从事证券投资;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买卖本咨询机构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股票;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而荐股群里的“大师”虽自称“首席分析师”,很多却没有相关从业资格,有的只是涉猎股市的门外汉。他们收取高额的会员费、服务费,给出的建议却不具备参考价值,更有甚者,通过诱骗大批散户接盘的方式向庄家换取佣金,不仅导致投资者产生巨大损失,还在一定程度上破坏市场秩序。
此外,一些诈骗团伙还会冒充正规投资公司,提供虚假投资平台诱骗投资者注资。后续通过在后台实时操纵行情、伪造交易记录等手法欺诈用户大量资金。
而无论何种形式,通过荐股群获得的投资渠道最终都会导致投资者的资金亏损,投入的成本不是被套牢就是和荐股团队一起“人间蒸发”。
对此,微信安全团队依据《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微信个人帐号使用规范》,针对违反了《证券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非法荐股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同时配合警方工作,保障微信用户的信息安全及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微信安全中心提醒,在多数案例中,骗徒都是利用大部分散户的专业知识匮乏和赌徒心理设计布局。希望广大投资者谨记股票、期货等投资具有风险性,选择正规、可靠的渠道投资理财,不要让欺诈者有可乘之机。
- 标签:宦海风流txt
- 编辑:崔雪莉
- 相关文章
-
诗意的光色表现!他画的少女人体是真心的棒
俄罗斯画家弗拉基米尔 · 沃尔戈夫是一位多方面的视觉艺术家,现居住在西班牙。他的早期作品集…
-
为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探索路径——访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6月10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 经济日报郭言:反外国制裁法立法正当其时
- 访浙江省委书记袁家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 以高质量党建助推非公企业高质量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综述
- 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
- 创新之光照亮发展之路——2021浦江创新论坛侧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