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银行一天领12张罚单涉及11家分行 合计罚款超600万元
6月4日,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一连公布了12张罚单,且被处罚当事人均为南京银行各地分公司,因信贷资金被挪用、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背景不真实、虚增贷款规模等,南京银行常州分行、淮安分行、泰州分行等11家分公司被合计罚款643.375万元。
以下行政处罚决定时间均在2018年或2019年,对于江苏监管局为何在一天集中公布南京银行分公司过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以邮件方式向南京银行进行求证,截至目前,对方并未回复。
据常银监罚决字〔2018〕15号,南京银行常州分行存在信贷资金被挪用,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背景不真实的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款人民币65万元。
据淮银监罚决字〔2018〕3号,南京银行淮安分行因存在虚增贷款规模,多层嵌套规避资金监控行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35.375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0.375万元。
据连银监罚决字〔2018〕3号,南京银行连云港分行因将贴现资金直接转回出票人账户被罚款人民币30万元。
据泰银监罚决字〔2018〕6号,南京银行泰州分行因将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项目建设及购买理财、银票业务贸易背景不真实,被罚款人民币80万元。
据锡银监罚决字〔2018〕6号,南京银行无锡分行因将个人消费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买理财、投资证券、购房或偿还贷款,票据贸易背景审核不严等被罚款人民币65万元。
据宿银监罚决字〔2018〕6号,南京银行宿迁分行被罚款人民币48万元,主要处罚原因为非标资产业务投后管理不到位以及项目贷款管理不到位。
据盐银监罚决字〔2018〕3号,南京银行盐城分行因未监督贷款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45万元。
在盐银保监罚决字〔2019〕19号中,盐城分行再次因信贷资产不洁净转让被罚款人民币35万元。
同时在盐银保监罚决字〔2019〕2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对南京银行盐城分行直接管理责任人夏伟民处以警告以及人民币5万元罚款。
据扬银保监罚决字〔2019〕3号,南京银行扬州分行因贷款发放严重不审慎,滚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以票吸存、虚增存贷规模,客户经理违规代客保管等违法违规事实,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90万元。
据镇银保监罚决字〔2019〕1号,南京银行镇江分行因委托贷款资金流向与约定用途不符,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40万元。
据通银保监罚决字〔2019〕4号,南京银行南通分行因违规签发银行承兑汇票、违规办理商票保贴业务、违规办理信用证业务以及发放消费贷款进入证券市场和房地产市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1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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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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