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退关于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股票于 2017年 5月 24日进入退市整理期,在退市整理期交易 30个交易日后公司股票将被摘牌。截至 2017年 6月 22日收市已交易 20个交易日,预计公司股票将于 10个交易日(或者于 2017年 7月 6日)后被终止上市。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2017 年 5 月 17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17]31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等相关,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5 月 24 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三十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 2017年 7 月 6 日,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全天停牌不计入退市整理期。公司因特殊原因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全天停牌的,累计停牌不超过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交易的涨跌幅、行情、息等其他交易事项遵守《交易规则》等相关。
四、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说明公司目前正在筹划的拟以现金增资方式取得广州铭诚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因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关于“投资人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恢复上市”的重组交割条件及交割安排约定已不能满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自动终止。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2016〕1号)第二条“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适用本。大股东减持其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上市公司股份,不适用本。”及第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一)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二)大股东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未满三个月的。(三)中国证监会的其他情形。”公司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国证券法》的有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 5月 15日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根据前述,下述股东不得减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