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内幕买入汇顶科技“牛散”倒亏400万 还被罚55万
在经历了连续两日涨停后,汇顶科技(603160.SH)股价13日一举站上260元的高点。
而早在2017年11月底,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下称"大基金")受让了汇顶科技两位原股东合计3020万股,受让价格为93.69元/股,支付对价28.29亿元,入股之后,大基金一直按兵不动,截至目前,该部分股权市值已接近79亿元,溢价超50亿元。
但利用大基金入股的内幕信息,多方集结4700万早于大基金布局的牛散王萍却没有在这笔内幕交易中捞到任何好处,不仅亏损了近400万元,同时,还收到了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书,以及罚款55万元。
股东减持、大基金入场
早在2017年10月17日,汇顶科技6名原始股东的限售股解禁。为避免解禁后股东无序减持造成股价波动,汇顶科技董秘王某根据董事长张某的指示,自2017年6月左右开始征询股东减持意愿和减持方式,先后了解到深圳市汇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系汇顶科技员工持股平台,下称"汇信投资")、深圳市汇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系汇顶科技员工持股平台,下称"汇持投资")及汇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下称"汇发国际")均有减持意愿。
于是董事长、董秘就开始统筹安排解禁股减持工作,并于8月联系大基金的管理人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华芯投资")的相关人员,就大基金受让汇顶科技减持股份的事项进行沟通。
2017年9月5日晚,张某、王某与华芯投资副总裁高某涛等在深圳会面,双方初步确定合作的前提条件为大基金受让5%以上汇顶科技股权且有董事席位,投资规模尽量在30亿元以内,同时由张某增持1%。
9月13日,张某、王某与高某涛等人在成都商定了股权减持建议方案,内容为汇发国际、汇信投资、汇持投资向大基金协议转让合计汇顶科技6.64%的股份,汇发国际向张某大宗交易转让汇顶科技1%的股份。
9月18日,张某、王某到北京与华芯投资总裁路某见面,明确项目继续推进,华芯投资开始准备立项。9月26日至9月28日,华芯投资将汇顶科技项目受理入库并进行立项签报。9月30日至10月中旬,华芯投资选聘中介机构赴汇顶科技开展尽调工作。
10月中旬,汇发国际母公司联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芯投资、汇顶科技三方就股权转让条款进行磋商,并于10月18日前确定大基金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分别受让汇发国际、汇信投资所持汇顶科技股份22712917股(占比5%)、7487083股(占比1.65%),同时,张某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汇信投资、汇持投资所持汇顶科技合计1%股份。
11月21日,汇发国际、汇信投资与大基金三方确认以当日收盘价104.1元的90%即93.69元为成交价,并于次日下午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汇顶科技于11月22日晚上发布股东权益变动相关公告。
证监会认为,其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7年9月13日至2017年11月22日。张某、王某、高某涛等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王萍)》(〔2019〕146号)显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王萍使用其开立的三个账户,于2017年9月22日至11月16日买入"汇顶科技"合计451746股,成交金额4696.75万元,其间无卖出,经计算亏损396.24万元。
牛散倒在了牛股上
那么,王萍是如何得到该内幕信息的?
处罚决定书显示:高某涛作为华芯投资副总裁,全程参与了大基金受让汇顶科技股权事项的筹划、决策、执行等阶段的相关工作,是本案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时间为2017年9月13日。
王萍曾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工作,其间与高某涛曾为直接上下级关系。离职后双方保持密切联系,经常就生活、工作事宜沟通交流。
在2017年9月至12月,因大基金拟入股苏州国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苏州国芯")事项中,王萍还作为中间介绍人与苏州国芯的第二大股东天津泰达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泰达科技")进行沟通,同时向高某涛报告进展情况,并于2017年11月12日与高某涛一起去天津与泰达科技相关人员面谈。
而在期间,有可能就是内幕信息大量流出的敏感时间。
处罚决定书显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王萍与高某涛有9次通话和1次短信联络,其中9月15日、16日、17日通话4次,11月6日、8日、12日、16日、17日通话5次,11月18日短信联络1次。(第.一.财.经.日.报)
而早在2017年11月底,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下称"大基金")受让了汇顶科技两位原股东合计3020万股,受让价格为93.69元/股,支付对价28.29亿元,入股之后,大基金一直按兵不动,截至目前,该部分股权市值已接近79亿元,溢价超50亿元。
但利用大基金入股的内幕信息,多方集结4700万早于大基金布局的牛散王萍却没有在这笔内幕交易中捞到任何好处,不仅亏损了近400万元,同时,还收到了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书,以及罚款55万元。
股东减持、大基金入场
早在2017年10月17日,汇顶科技6名原始股东的限售股解禁。为避免解禁后股东无序减持造成股价波动,汇顶科技董秘王某根据董事长张某的指示,自2017年6月左右开始征询股东减持意愿和减持方式,先后了解到深圳市汇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系汇顶科技员工持股平台,下称"汇信投资")、深圳市汇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系汇顶科技员工持股平台,下称"汇持投资")及汇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下称"汇发国际")均有减持意愿。
于是董事长、董秘就开始统筹安排解禁股减持工作,并于8月联系大基金的管理人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华芯投资")的相关人员,就大基金受让汇顶科技减持股份的事项进行沟通。
2017年9月5日晚,张某、王某与华芯投资副总裁高某涛等在深圳会面,双方初步确定合作的前提条件为大基金受让5%以上汇顶科技股权且有董事席位,投资规模尽量在30亿元以内,同时由张某增持1%。
9月13日,张某、王某与高某涛等人在成都商定了股权减持建议方案,内容为汇发国际、汇信投资、汇持投资向大基金协议转让合计汇顶科技6.64%的股份,汇发国际向张某大宗交易转让汇顶科技1%的股份。
9月18日,张某、王某到北京与华芯投资总裁路某见面,明确项目继续推进,华芯投资开始准备立项。9月26日至9月28日,华芯投资将汇顶科技项目受理入库并进行立项签报。9月30日至10月中旬,华芯投资选聘中介机构赴汇顶科技开展尽调工作。
10月中旬,汇发国际母公司联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芯投资、汇顶科技三方就股权转让条款进行磋商,并于10月18日前确定大基金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分别受让汇发国际、汇信投资所持汇顶科技股份22712917股(占比5%)、7487083股(占比1.65%),同时,张某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汇信投资、汇持投资所持汇顶科技合计1%股份。
11月21日,汇发国际、汇信投资与大基金三方确认以当日收盘价104.1元的90%即93.69元为成交价,并于次日下午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汇顶科技于11月22日晚上发布股东权益变动相关公告。
证监会认为,其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7年9月13日至2017年11月22日。张某、王某、高某涛等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王萍)》(〔2019〕146号)显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王萍使用其开立的三个账户,于2017年9月22日至11月16日买入"汇顶科技"合计451746股,成交金额4696.75万元,其间无卖出,经计算亏损396.24万元。
牛散倒在了牛股上
那么,王萍是如何得到该内幕信息的?
处罚决定书显示:高某涛作为华芯投资副总裁,全程参与了大基金受让汇顶科技股权事项的筹划、决策、执行等阶段的相关工作,是本案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时间为2017年9月13日。
王萍曾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工作,其间与高某涛曾为直接上下级关系。离职后双方保持密切联系,经常就生活、工作事宜沟通交流。
在2017年9月至12月,因大基金拟入股苏州国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苏州国芯")事项中,王萍还作为中间介绍人与苏州国芯的第二大股东天津泰达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泰达科技")进行沟通,同时向高某涛报告进展情况,并于2017年11月12日与高某涛一起去天津与泰达科技相关人员面谈。
而在期间,有可能就是内幕信息大量流出的敏感时间。
处罚决定书显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王萍与高某涛有9次通话和1次短信联络,其中9月15日、16日、17日通话4次,11月6日、8日、12日、16日、17日通话5次,11月18日短信联络1次。(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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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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