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改革顶层设计方案将出 概念股指南
政协委员:稳步推进改革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目前,市场对国资改革顶层设计方案将在两会后出台的预期颇为强烈,多位政协委员为国资改革献计献策。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马正武表示,全面推进改革的时间比较紧,建议国资委和相关部门在投资公司改革试点基础上抓紧推进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改革试点。还有政协委员建议,管资本应在国资管理理念、政资分开等方面实现突破;国资改革要注重资产评估,防范国资流失。
管资本应实现五大突破
在2日由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主办的“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研讨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梁骧表示,国企改革已经有了管资本这一目标,建议管资本实现五个突破。
一是在国资管理理念上实现突破。管资本意味着出资人代表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投资者,或者叫普通的投资者,政府则回归到公共管理者的角色。
二是在政资分开上实现突破。管资本通过“三会一层”,即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管理层,形成了有效的分级授权和制衡的机制,对经营者给出激励和约束,使管理者能够真正实现经营主体的角色,同时又可以解决内部人失控的问题。管资本是推动政资分开的重要举措,而政资分开又是政企分开的前提条件。
三是应在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上实现突破。政府对企业经营的干预止步于出资人代表,由出资人代表用合乎市场规则的方式来贯彻政府的宏观政策和产业政策。
四是应在国有资本布局战略上实现突破。管资本意味着赋予国有资本充分的流动性,国有资本有进有出,有所为有所不为。从具体的布局来看,国有资本应该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从操作方式来看,国有资本出资人代表可以完全遵循市场原则。
五是应在国有资产安全方面实现突破。管资本也是加强国有资产安全的一个良好契机,应该建立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和制度环境,提高国有资本的流动性,以管资本来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抓紧推进“两类公司”试点
马正武建议,国资委和相关部门在投资公司试点基础上抓紧推进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试点,在试点中不断提升,稳步推进。
马正武表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应该以国有资本配置效率提升,追求国有资本回报为目标,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股权运作、价值管理,整合退出等方式,实现国有资本的合理流动,保值增值;应该重点关注国有资本的流动性,持股比例、持股期限应该根据市场的状况实行动态的调整。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应该以服务国家战略、带动重要产业发展为目标,在国家安全、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开展投融资、产业整合、项目建设,培育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强化产业聚集和转型升级,优化布局结构调整。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对所投资的企业以战略核心业务的控股为主,实现战略和财务管控模式,重点关注所筹资企业执行战略和资本回报,持股的期限一般以中长期为主。投资公司主要强调控制和产业安全,而运营公司更多强调流动性和营利性。
马正武认为,改组和组建两类公司涉及方面比较多,极具探索性和挑战性,应该稳中求进,同时加快试点,尽快推广。目前国资委有两家公司进入投资公司的改组试点,进展比较顺利,大家也期待更好的成果。两类公司都应该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在此基础上,完善授权体系,并处理好与政府部门的关系,所出资企业的关系以及社保经营的关系等。
他还指出,对这两类公司改革试点应加快配套改革工作,制定具体的相关措施。此次改革必然涉及同类企业多家上市公司整合等问题,可能对证券交易资本市场产生影响,应该尽早研究完善。
强化资产评估 防范国资流失
全国政协委员、香港特区政府策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方方表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需全社会和企业各利益相关方共同努力,其中董事会、中介机构、投资者、新闻媒体尤为重要。利益相关方的专业素养、职业操守共同构成了防止国资流失的壁垒。
他认为,从管资产到管资本,要实现资本有进有退,自由流动;股权有大有小,在不同领域的持股比例要有差异、有重点;资本回报率有高有低,不同类别的国有资本具有不同功能,对公共服务性质的国有资本,不能要求太高的资本回报率。
中国企业改革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周放生认为,国有资产流失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交易性流失,就是在交易过程中不评估、低评估,隐蔽资产,这是一种不公开、不透明的流失;一种流失叫体制性流失。无论是交易性流失还是体制性流失,都要通过改革才能解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资产评估很重要,尤其对国有资产的产权交易,包括增资扩股等方面,这是一个法律规定必然的环节。而让国企员工成为真正的主人,通过增量分红,员工持股将员工利益和企业捆在一起,也是一个比较好的方式。
全国政协委员、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公勤表示,在推进国资改革的进程中,国有资产流失风险不可小觑,完善国有资产交易定价机制,可以说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第一关,应该充分发挥资产评估在国企改革中的重要作用。
刘公勤表示,作为国有资产管理的一个重要基础工具资产评估,通过相关资产权益价值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有力地促进了国有资产的优化管理和保值增值。在国资监管制度设计过程中,应强化提升资产评估的地位和作用,能够将资产评估镶嵌在顶层设计有关的法规制度中,使资产评估专业服务成为国企涉及重大产权交易和经营决策的必要依据,充分发挥它在复杂市场环境中维护国有资产安全,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基础作用。同时,还要挖掘资产评估在价值管理和价值定位方面的专业功能和作用。希望有关的管理部门能够通过定期、不定期的开展企业价值评估,帮助国资监管机构及时掌握资本价值的真实动态,为经营管理者绩效考核提供客观依据,为管理当局提供以价值为基础的管理信息。同时,应促进评估立法工作,突破不同部门的利益壁垒,从根本上解决多头管理、市场分割的行业现状,保证资产评估,维护国有资产安全,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应修订完善资产评估等专业服务业采购政策,建立良性竞争机制。
全国政协委员、湖北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总裁石文先认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防止和杜绝国有企业负责人与个别的中介机构进行串通,购买审计和评估的结果。一定要对信用不好、受过监管部门处罚的中介机构踢出来,不让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要防止国有股权在出售过程中被不合理的分拆出售,或者无合理的补偿设置。要坚持公平效率的原则,明确监管责任,同时,要提高监管队伍的素质,建议持续引进专业管理人才,优化监管机构,提高监管水平。
全国政协委员梁骧接受记者采访。(中国证券报 刘丽靓 万晶 赵静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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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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