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电视发展迅猛 五股大利好发展空间无限
互联网电视:规范发展当两翼齐飞
不仅“建坝”,而且“修渠” ,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和新兴媒体发展规律,主流媒体开始尝试将市场潜能汇入国家文化与传媒产业创新变革的洪流
“互联网+”的大势之下,肩负“客厅革命”任务的互联网电视向何处去?如何做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打造一批形态多样、手段先进、具有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建成几家拥有强大实力和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的新型媒体集团?
5月26日,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下属的互联网电视运营商——国广东方正式发布自有品牌的互联网电视智能终端。作为国内7张互联网电视集成业务牌照的拥有者之一,国广东方的这一举动,被业内视作完成了互联网电视产业链从内容到渠道到终端产业布局的最后一环,“打开了互联网+媒体融合协同发展的新局面”。
从个人电脑发展起来的互联网应用,随着智能手机的飞速发展,迅速在中国开拓出近5亿移动用户,开创了移动互联网的崭新时代。当移动端用户的拓展进入“高原区”,另一个互联网端口——互联网电视的发展变得格外令人瞩目。围绕几亿个家庭客厅电视展开的大屏幕互联网,成为继手机屏、电脑屏、PAD屏之后的又一块“兵家必争之地”。从乐视、小米到腾讯、阿里巴巴,从海尔到创维、TCL……电视机厂商、IT企业或合资入股牵手牌照商,或曲线发展投射大屏幕,展开了争夺用户的激烈竞争。
然而,没有规范的市场,只会带来泥沙俱下。部分企业热衷逐利,不顾价值导向的偏谬、用户利益的侵害、山寨盗版的蔓延,将家庭用户逼入低俗之境和文化荒漠,带来社会隐患和行业负资产。这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要求互联网电视内容“可管可控”的出发点,也是市场呼唤负责任企业的背景板。从这个意义上讲,助推“牌照商”打造国家级播控平台,正是避免市场失灵的平衡器、压舱石。
何谓“牌照商”?一言以蔽之,就是互联网电视内容生产与内容发布之间的“把关人”和“摆渡者”,鉴于大屏互联网的内容关系千家万户,关系以客厅为中心、以家庭为单元的非个体体验,只有通过播控平台的过滤,内容才能从制作端走向传播端。有人想不通,手握牌照资源,就可“坐收渔利”,为何还要转型去逐鹿“客厅市场”?道理显而易见:国家赋予牌照商的使命,不仅是内容的审核、用户的管理、终端的控制,更是不断探索互联网电视产业的繁荣和发展之道,这也是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之道。
2014年的整顿规范,为互联网电视发展之路安上了“红绿灯”,划好了“斑马线”。矫治是为了健康发展,政策绝不是紧箍咒,监管部门更不是念咒僧。正是在行业管理部门的有力引导之下,才有了国广东方跨界创新的力度、融合发展的气象,才有了主流媒体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和新兴媒体发展规律,不仅“建坝”,而且“修渠”,将市场潜能汇入国家文化与传媒产业创新变革的洪流。也正是意识到国家战略中的机遇、未来变局中的危机,国广东方等牌照商才主动变革,努力完成视频节目内容、互联网视频、电视应用、电视游戏、电商购物等新兴产业布局,打造融“看+玩+买+用”于一体的家庭电视智慧服务生态。
当然,市场竞争并非纸上谈兵般轻而易举。内容和版权分散在视频巨头手里,应用市场山头林立,各硬件厂商纷纷“攻城略地”……在强手如林的互联网电视领域,主流媒体参与竞争的焦点,在于资源整合、运营提质。如何在内容可管可控的前提下,建立一个开放共赢的大平台,最终实现产业链各环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多赢,还需激流勇进、跨界创新。(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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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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